【明報專訊】現時本港有5個新鐵路工程已展開,當中沙中線、廣深港高鐵等工程更如火如荼,無可避免影響鐵路走線附近的商戶及民居。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認為,現行索償機制要受影響者自費聘請專業人員舉證,再根據《鐵路條例》索償,涉及費用大,往往令不少人不敢索償。他建議政府設立索償基金,或為沿線大廈法團及商戶買保險,減低受工程影響。 尖東延線政府賠1300萬 根據《鐵路條例》第32條,任何人被鐵路工程持續騷擾超過14天,便可向政府索取「騷擾補償金(disturbance payment)」,土地審裁處會就每宗索償評定合理騷擾補償金額。以2001至04年間的港鐵紅磡至尖東延線工程為例,政府收到約370宗商業損失或騷擾補償金的申索個案,共發放約1300萬元賠償。 不過,居民或商戶若受鐵路工程影響,須自行舉證,證明有關損失是受工程導致,並於1年內提出索償。但由於舉證費用高,包括自費找專業人士做測量、監察及法律等工作,令不少人卻步。黎廣德認為,鐵路工程期間一定影響社區,相信政府及港鐵從規劃上已盡力減少影響,而鐵路建成後確可帶旺人流及完善交通配套,提升地價及經濟效益,彌補工程影響,惟受惠者只限業主,現在要租戶承擔工程滋擾並不公平。 指基金可為大廈商戶購保險 他建議,為了降低索償機制門檻,政府可考慮鐵路建成後所提升的地價,撥出一定比例設索償基金,由基金聘請專業人士,評估受影響者的財產是否受工程影響,若屬實,可向港府追討賠償。他又說,政府亦可考慮透過基金,為鐵路工程沿線大廈法團及商戶購買工程影響保險,現時亦有保險公司承保,一旦出問題就由保險公司判斷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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