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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會批修例放寬移交門檻 質疑接納非司法人員核證「證據」 削疑犯保障 【明報專訊】立法會今日首讀備受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現行條例下,要求移交一方向港法庭提交的證據,要經當地法官等司法人員核證;然而修例新增條...詳情
.六大商會訪中聯辦 稱無提修例.會否剔除更多商罪 林鄭:非每個意見都要接納.稱訪美反映港人權 陳太:無可否認一國兩制變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