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荃灣警署刑事調查科女警調查一宗案件時,向上司遞交訛稱是商業罪案調查科發出的便箋,但被上司發現便箋「串錯字」揭發事件。女警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判囚1年。裁判官批評被告查案時使用假文書,是「漠視法紀,公然挑戰、衝擊司法制度」。 官斥漠視法紀 公然衝擊司法 警方發言人指尊重法庭裁決,被告葉善恆(28歲)目前正被停職。警方在司法程序完成後,會根據內部程序考慮是否作出紀律覆檢。 辯方求情稱,已離婚的被告於2005年加入警隊,定罪已對其前途造成很大打擊,此外被告在案中沒有任何得益或原因去偽造文書。辯方同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被告曾在警方錄影會面下稱,沒直接致電商罪科的警員查詢案件進度,但她在庭上自辯時說曾數次致電該警員。另外,被告供稱在警署文件架發現涉案便箋,但忘記信箋是否放在信封中,裁判官認為她砌詞狡辯和不誠實,證供不可信,認為她明知信箋是虛假,並使用該信箋。 另外,裁判官指若有人要偽造便箋誣陷被告,一定要熟悉案件的調查進程,並要確保信箋可以交給被告不能敗露,認為被告遭誣陷的說法不合理。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前年6月接手調查一宗使用虛假文書案,要求商罪科調查涉案電郵地址的背景。被告在本年3月將涉案虛假的商罪科便箋交給上司女督察鍾美琪,內容指商罪科未能查出電郵背景,但涉案電郵地址「串錯字」。鍾遂向商罪科查詢,對方回覆指不會以便箋回覆調查結果,因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TWCC29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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