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05年以單程證來港的內地婦女孔允明(64歲),成功挑戰申領綜援要居港滿7年的限制。她昨透過助打官司的社協以電話回應。 她說,當年申請來港時,打算邊工作邊照顧患病丈夫,以為來港後工作加上丈夫租住公屋,可以自力更生。但丈夫在她來港後一天病逝,公屋單位遭收回,她流落街頭。她不滿2006年向社署求助時,署方對新移民有偏見,說受盡屈辱決心向法庭上訴。她不希望裁決會令社會標籤新移民,認為新移民也努力工作,反而過往因居於露宿者之家,經常不獲僱主聘請。現時已入住公屋的她說,暫未有打算申領綜援。 (余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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