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今次裁決引起社會極大迴響,有人認為,居港滿7年才可享用本港福利。外國經驗當中,美國、加拿大、澳洲等港人移民熱門國家的福利政策,為國民提供福利時,多不限制居住年期。但在加拿大及澳洲,類似香港綜援的失業救濟金,則只有曾經工作繳稅的國民才可申領;至於美國,部分福利只有住滿5年的居民才可享用。有移民顧問解釋,這些國家會透過揀選「優質」移民,避免大批移民流入享用福利。 移民顧問﹕移民政策助把關 環凱移民顧問負責人張家禧表示,加拿大及澳洲均沒有限制國民申領福利的居住年期,即入籍後即可享用醫療、教育等福利,也可獲發「牛奶金」、「老人金」類似本港生果金的小額津貼。不過,上述國家只會向曾工作納稅的國民,提供領取類似本港綜援的失業救濟金。 張家禧說,這些國家不設居住年期限制的原因,是因為當局會透過移民政策把關,揀選有一定經濟能力或專業技能的人移民入籍,避免新移民入籍後即需靠政府援助度日。 美國申救濟金須住滿5年 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教授周基利稱,本港情G與歐美國家不同,因為目前特區政府沒有單程證審批權,也不能就新移民設立經濟能力要求,以致有錢才可家庭團聚情G發生。他說,美國聯邦政府要求「綠卡」(居留權證明)持有人住滿5年或以上才可申領救濟金,個別州份會有不同安排。 以加州洛杉磯巿和紐約市為例,兩地的低收入永久居民同樣可享醫療保障及食物券援助等。不過,洛杉磯自設住屋津貼計劃,紐約則會為學生提供免費學校午餐、能源資助計劃,以及最多5年的現金津貼計劃。不過,兩地持綠卡而未住滿5年的居民,不會獲當地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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