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委員、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一案,9月22日在山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庭上,薄熙來推翻之前被中紀委調查時的口供,但3項罪名仍全部成立,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逾2000萬(人民幣•下同)及終身監禁,薄成為內地改革開放以來被判刑最重的政治局委員。 薄熙來並非第一個捲入貪腐案的中共重要官員。2011年2月,中紀委經中共中央批准,正式立案調查中共中央委員、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同年7月23日,溫州發生和諧號快車追撞事故,事件造成40人死亡、200多人受傷。 前鐵道部長受賄更多 判死緩 經調查後,劉志軍被指失職及要負主要領導責任,調查同時發現劉志軍等鐵道部高層牽涉重大貪腐問題。2012年5月中紀委對劉志軍作出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劉志軍被控在1986至2011年,利用職務便利,協助邵力平、丁書苗等11人獲取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受賄6460萬餘元,令丁書苗及其親屬獲得巨額經濟利益。 2013年7月,他被判受賄及濫用職權罪成立,兩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500萬「跑官」 買省委書記 9月24日,劉志軍的「大掌櫃」丁書苗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她被控透過劉志軍干預高鐵招標,使23間公司在高鐵工程中標,從中收取逾30億元「中介費」。作為報答,丁向劉志軍行賄4900萬元,當中包括用來為劉志軍「跑官」買省委書記職位的500萬元。據悉,丁又先後38次斥資4000萬元「收買」國務院扶貧辦官員,為自己戴上慈善光環。丁對指控全部認罪,稱願接受任何刑罰,案件擇日宣判。 ——綜合《明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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