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名「貓」的商人疑邀請3名未成年少女到寓所援交案昨續審。聲稱「有急事要用錢」的事主稱,一直拒絕被告性交要求,但為求購買動漫衣服參賽,終答應交易。 事主R和朋友S事發時同為13歲,疑於2011年7月至10月某天,一同於被告唐立漢(36歲)家中與他性交。R昨供稱,被告約於2010年起經MSN聯絡她,要求性交易,被她一再拒絕。控方指R與被告MSN紀錄,提及「處friend」。R回應稱曾向被告提及一名朋友是處女,被告此後相約R交易不果,間中追問該處女朋友會否願意交易,更表示願意付出6000元肉金。 辯方質疑事主登門後「扮}涼」 2011年9月,R表示有急事要錢,因為「趕住買動漫人物衫」,要求與被告交易。她自言非援交女郎,同行的S則有援交經驗。到達被告家後,R洗澡完畢後,被告愛撫她約10分鐘,游說坐在旁邊的S加入。S起初拒絕,最終接受。 辯方質疑R當天沒有與S同行,指R因經期而不能性交,她登門後「扮}涼」,被告卻發現浴缸仍乾而「踢爆」她。R遂要求被告先付2000元,往後補回性交。但R否認,稱只曾在MSN向被告索錢,最終不了了之。她強調唯一一次造訪被告寓所,有S同行並雙雙與被告性交。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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