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帳委會昨決定,再度傳召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及廉署社區關係處長穆斐文,下周三和周四到帳委會解釋,特首委任獨立檢討委員會早前公布的資料,為何會跟廉署早前提供及審計署報告的資料有出入。帳委會報告原定10月底交立法會大會,現估計要押後至11月中才公布。帳委會副主席謝偉俊說,若證人於宣誓後向立法會提供假證供,立法會可交律政司追究。 帳委報告延至11月中 有委員質疑,湯顯明早前向立法會提供的酬酢金額及次數、餽贈禮物及酒類數目資料,少於檢討委員會發現的數目。 帳委會昨舉行閉門會議,會後帳委會主席石禮謙會見記者,他說帳委會報告的草稿已寫好,但為公平起見,故會於兩次會議完成後才公開報告。他說,將在會上要求湯顯明、白韞六及穆斐文澄清問題,包括過去數個月,審計署和廉署提交予帳委會的文件及補充文件,酬酢數量和次數為何會有出入。 謝偉俊:蓄意失實屬刑事 委員會副主席謝偉俊說,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證人於立法會經宣誓下作供,若就重要事項蓄意失實,立法會有權追究,並把個案交律政司跟進,但未曾有過先例。他指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宣誓後即使於法庭外就重要事實蓄意失實,亦可構成嚴重刑事罪行,帳委會將於適當情G下跟進。謝認為,要先讓證人於公開情G或宣誓下作解釋,才符合程序公義。 石禮謙質疑是否有人於「宣誓下令我們相信他講真話」,但他表示,不可以說現時有人發假誓,要先聽對方回應。石透露,已開始去信廉署再索取文件。委員黃毓民亦說,帳委會是基於審計署報告取證,資料跟獨立檢討委員會不同,兩報告的內容有出入,未必等同證人作供有誤導。 有委員透露,帳委會認為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的資料,很明顯「較第一手」,反觀帳委會取得的資料,如「瞎子摸象」,因此決定要再傳召證人。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說,歡迎帳委會再傳召湯顯明,他指出,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資料顯示,湯顯明涉嫌發假誓,湯若無合理解釋,帳委會應要求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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