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康文署分別向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泳總)、香港拯溺總會、香港三項鐵人總會等「主要使用者」,每年分配一定的泳池線道,再由各總會按機制分發泳線。有泳總屬會稱,若每月獲分配固定泳線方可確保收生,泳會同時才有足夠泳線訓練學員,故雖然不滿泳總分配泳線的機制,卻敢怒不敢言。 泳總屬會負責人Jason(化名)說,每個泳會能租用多少泳線,影響泳會收生、營運及收入。例如泳天、海天等大型泳會,在全港多個泳池均有固定泳線,招生較多,亦有線道作培訓,因此它們在泳總的評分準則中,在「會員人數」、「比賽成績」、「參與比賽」等各方面均佔優,在芸芸屬會中的評分排名往往最高;而泳總分配線道時,又會對排名高的泳會分配較多泳線,致令大泳會可周而復始在評分準則「永琣優」。 稱泳總有增減屬會權力 Jason稱,泳總更能決定是否允許新會員加入及有撤銷屬會資格的權力,因此即使有屬會對分線機制不滿,也不敢與泳總公開作對。 泳濤會於2005年被泳總取消屬會資格,該會主席陳仲維聲稱,該會於2005年邀請中國跳水隊來港演出,遭到泳總反對,其後兩會不和,泳濤會於同年被告知不獲續會。陳表示,被撤銷屬會資格後,不獲泳總分配泳線,故僅能在較偏遠地區泳池租借非黃金時段泳線作收生訓練。陳仲維指泳濤會籌辦活動或比賽,亦屢被泳總以不同方式抵制,「好像所有活動,特別是有機會牟利的,泳總都不讓其他機構舉辦,不僅壟斷泳線,就連活動和比賽都是它壟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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