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取消強積金對}的方案料今年底前敲定。有意見認為取消對}會引發裁員潮,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昨在網誌表示,這種說法源於對不設追溯期的不理解,相信懂得計數的僱主會保留原有員工。 羅致光昨發表〈「}」不走的人情味〉網誌,提到有中小企稱為減低日後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會考慮在取消強積金對}前解僱老員工。羅認為坊間流傳「取消對}便會出現裁員潮」,是源於對不設追溯期的不理解。 兩金累積仍可對} 解約再聘由零計起 羅致光舉例,假設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上限39萬元不變,如2019年1月1日取消對},有僱員當日的兩金已累積30萬元,這筆錢仍可用作對},日後由僱主直接支付的兩金最多僅9萬元;若僱主當日與僱員解約,再重新聘請他或另聘新人,兩金上限會從零計算,即最高是39萬元,僱主變相要多付30萬元。他說相信懂得計數的僱主會保留原有員工,又反問為何會出現裁員潮。他形容結束原有僱員合約及重聘僱員的「不但不是無良僱主,而是超級豪爽願意多付的好僱主」。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認為,取消對}會引發裁員潮的說法是商界「危言聳聽」,相信羅的言論是回應部分僱主的憂慮。他認為不設追溯期,僱主即時解僱員工的誘因不大,但政府日後應加強保障僱員免被無理解僱。勞顧會資方委員、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永遠名譽會長施榮懷表示,職場勞動力短缺,相信取消對}不會引發裁員潮,認為討論應聚焦在方案會否令營商成本增加及對中小微企的影響。 上屆政府建議調低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比例,由現時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三分之二下調至二分之一;實施起10年內政府會分擔僱主部分開支;方案亦不設追溯期,即實施期前的僱主供款的累積權益仍可用作對}。羅致光說正研究首兩項建議有否改善空間,年底前會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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