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藝人羅鈞滿再度捲入交通案件,他昨日因多次違反交通條例,於粉嶺裁判法院被罰停牌3個月,並需即時交出駕駛執照。羅鈞滿被指於2012年3月21日至2013年11月3日期間,因屢犯交通條例而被扣滿17分。他離開法庭時表示「無狫縑v。 即時交出駕駛執照 羅鈞滿(29歲)早前被票控於去年4月27日在九龍窩打老道116號外的行人路上,違例停泊私家車,但經審訊後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當時指出,羅鈞滿誠實可靠,故接納他的證供,又指控方未能證明案發地點是公眾地方,故裁定控方未能成功舉證。羅鈞滿當日於庭外向記者稱「法庭還我公道」。 【案件編號:FLD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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