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昨日大年初三早上6小時內接連發生3宗靚車交通意外,其中兩司機棄車逃去。3宗車禍中,一輛掛自訂車牌「LUCKY BB」的保時捷四驅車,昨晨落干諾道西天橋時失控撞向燈柱,車頭損牷A左前輪飛脫,司機不知所終。另外,油麻地及大埔分別有平治及價值300多萬元的法拉利跑車的車禍,其中平治司機亦棄車離開。有大律師指出,司機意外後不停車報案,最高可被罰款1萬及監禁1年。警方至昨晚仍未找到上述兩司機。 保時捷四驅車登記車主為惠盛投資有限公司,資料顯示該公司唯一董事名為詹前政,本身是4間有限公司的董事。昨早6時許,車牌「LUCKY BB」的保時捷黑色四驅車,沿干諾道西天橋駛落城西道時,失控撞向行人路電燈柱,燈柱被撞歪,燈罩鬆脫墜下,左車頭嚴重損毀,左前輪飛脫在路旁,車廂氣袋彈出。警員趕至現場不見司機,於是派拖車將車拖走,正聯絡車主助查。 平治氣袋沾血 司機或負傷 另外,昨晨4時許,一輛車牌「MY 26」的平治跑車,沿油麻地連翔道往尖沙嘴方向,駛至近佐敦道民安隊總部對開時失控,橫跨兩條行車線撞向路旁水馬,滑行20多米後翻轉路中,車上雜物散滿一地。警員接報到場同樣發現人去車空,而車內彈出兩個氣袋染有血漬,不排除司機負傷離開,正聯絡車主。 23歲司機駕300萬 California失控 第三宗意外發生於昨早10時許,23歲簡姓男司機駕駛型號California的紅色法拉利,在大埔汀角路沿快線向市中心行駛,至大發街交界時失控,撞向一交通燈柱,交通燈被撞散墜地,法拉利輕微損牷C司機沒受傷,其酒精測試為零度,他向警員聲稱當時因避狗才告失控。現場消息則指私家車吊上拖車後,車牌被拆下,未知是否因為想保持私隱。 律師:不停車報案可判囚 大律師陸偉雄說,按《道路安全條例》第56條,司機意外後有停車責任,若不停車報案,最高可被罰1萬及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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