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15人非法集結案 區諾軒擬認罪
【明報專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楊森、單仲偕、李卓人、何秀蘭、何俊仁、區諾軒等15名民主派人士早前被控去年8至10月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理。區諾軒表示將承認控罪,其他被告則表明不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
區諾軒被控去年8月18日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於12月23日進行答辯。區在庭外表示,其主要戰場不在法庭,而是成為一個頂天立地的學者,加上對司法制度失去信心,故寧願直接認罪「食魕O舊屎」,令他得以繼續向前。
至於其他被告,由於梁國雄和蔡耀昌的法援申請未完成審批,吳文遠和梁耀忠的法律文件亦有待翻譯,故未準備好答辯。其餘被告則表明不認罪,案件排期下月18日再訊。
辯方爭議公安例條文違憲
辯方表示,將爭議《公安條例》第17A條不合理地侵犯市民的言論自由,質疑條文違憲。法官下令辯方下月4日前提交書面陳辭。
另外,控方再次提出申請,禁止黎智英、何俊仁、李卓人、梁耀忠、陳皓桓和蔡耀昌離境,惟遭法庭拒絕。
【案件編號:DCCC534-53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