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創辦人長女爭產 申委臨時管理人遭駁回
【明報專訊】「升降機大王」、其士國際創辦人周亦卿於2018年逝世,他在去世3年前立遺囑,將名下逾六成的其士國際股份贈予五女、無並壑H吳家樂的妻子周蕙蕙。長女周莉莉早前入稟高院,控告周蕙蕙、六妹周薇薇及母親,稱該遺囑無效,要求法庭委任獨立人士出任臨時遺產管理人。高院法官昨頒書面裁決,稱法庭現時無必要委任臨時遺產管理人,駁回長女的申請。
周亦卿育有6女1子。原告周莉莉為長女,在其士國際擔任執行董事。被告為擔任父親私人助理的五女周蕙蕙、持有律師資格的六女周薇薇,及周亦卿妻子宮川美智子。
五女獲父全數股份 曾允設家族信託分產
判辭表示,周亦卿於2015年訂立遺囑,委任3名被告為遺囑執行人,亦將他持有的逾六成其士國際股份全數遺贈予周蕙蕙。妻子獲分餘下遺產的三成,周蕙蕙獲分兩成,其餘5名女兒各得一成。父親身故後,周莉莉及二女周蕙禮不滿遺產分配,周蕙蕙遂承諾以她繼承的股份設立家族信託,讓母親及所有子女獲益,同時將她所得的一半遺產分給七弟周維正。
不過,周莉莉質疑父親2015年在無精神能力下立遺囑,現要求法院宣告該遺囑無效,另一份2009年的遺囑才有效,並要求委任兩名德勤會計師出任臨時遺產管理人。根據2009年的遺囑副本,父親指明周莉莉、周蕙蕙及妻子為遺囑執行人,所有遺產用於供養妻子、兒女及下一代。
此外,周莉莉針對周蕙蕙及周薇薇作多項指控,例如周蕙蕙擔任父親的私人助理時沒有妥善記帳,有擅取現金之嫌,但暫委法官梁俊文在判辭表示,該些指控只是周莉莉的個人臆測,雖然與訟雙方互不信任,但不代表法庭要委任第三者管理遺產,遂駁回周莉莉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P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