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向保安局長提出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反向保安局提出5點要求,包括要保安局和警方交出所有對他的監視紀錄,以及在預備取締建議書時所收集的錄音、錄影等一切相關資料。陳浩天說,政府用了兩年多時間監視和跟蹤他,「可能有幾千頁文件,對他們(政府)立場不利的就收埋,對我不利的就公開,這個做法,是否合乎情理?」有建制派質疑他的做法,指拖延事件沒有好處。
保安局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局方收到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代表律師的信件,信中提出一些要求,局方現正徵詢法律意見,稍後會回覆。民族黨要求局方在今日內回覆。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陳浩天或欲尋找證據,令他可在日後司法覆核政府取締該黨決定時,挑戰相關決定的正當性和合理性(見另稿)。
要求保安局確認與警沒「事先通訊」
警方在本月中把一份872頁指控的文件交予陳浩天,當中詳列民族黨由2016年3月創黨至今年5月共51項發言和活動,全為公開資料,又以民族黨危害國家安全的理據,建議保安局長禁止民族黨運作。保安局給予民族黨申述期,於8月7日或之前交資料,陳浩天上周要求延長申述期至10月初。
民族黨昨日在社交網站公布,代表律師在上周五向保安局及警方提出5點要求:
一)警方的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在今年5月28日向保安局長呈交取締建議書,該黨要求保安局書面確認,局方事前並無與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及其下屬有任何關於取締建議書的通訊。
二)若未能確認,要求保安局交出所有有關的口頭通訊的文件及紀錄。
三至五)要求助理社團主任於7月30日(今日)或之前,交出一切對陳浩天的監視或觀察紀錄、在準備取締建議書時所收集的錄音和錄影,以及交出預備建議書時,一切有採用或者無採用的資料。
陳浩天:需知政府有否隱藏不利資訊
陳浩天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政府用了兩年多時間監視和跟蹤他,該黨需要知道政府手上針對他們的所有資料,以便了解政府有否把一些不利政府立場的資訊刻意收藏起來。陳浩天續說,需要知道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向保安局長呈交取締建議書前,雙方有否暗地埵野甈y,指雙方一旦早已有聯繫,就反映政府是預先協調好,「這樣的話,現時的程序都只是走過場」。
建制質疑拖延沒好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形容陳浩天的決定莫名其妙。她表示,當有人涉嫌違法,警方就會依法調查,而當事人有正式渠道提出上訴,但自己就從未聽過有人要求保安局和警方交出所有資料,「我未聽過這麼惡的要求」。至於陳是否想拖延時間?她認為「不知拖延對他有什麼好處」,質疑他是否想改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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