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美國諮詢公司蓋洛普(Gallup)2018年《全球法律與秩序》報告(2018 Global Law and Order Report),新加坡整體的法律與秩序指數於調查中的142個國家及地區中以97分居首。新加坡以良好的治安聞名,這與其嚴刑峻法有荓K不可分的關係。刑罰規範了新加坡人民的行為,令該國成為低犯罪率的國家之一,同時惹國際爭議。
新加坡1965年獨立後,時任總理李光耀於1966年頒布《破壞法》(Vandalism Act),列明於沒有當局或佔用人授權下,在公私財產上書寫、繪畫、標記或銘刻任何文字,張貼或展示海報、標語、廣告等,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新加坡元(約1.2萬港元)或監禁3年,以及3至8下鞭刑。在此之前,新加坡鞭刑只用於懲罰對人民造成重大傷害的罪犯,如搶劫、強姦、走私毒品等,《破壞法》將鞭刑範圍擴大,重罰塗鴉等較輕罪行,引起國際嘩然。
重罰塗鴉等較輕罪行 國際嘩然
美國少年麥克.彼特.費爾(Michael Peter Fay)因在新加坡破壞公物及損毀車輛,1994年遭判處監禁4個月、罰款3500新加坡元及鞭刑,且上訴被駁回。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為他向新加坡求情,最終鞭刑由6下改為4下。當時費爾遭受鞭刑的消息在美國備受注目,部分人認為新加坡仍在用鞭刑是古老及不人道。被譽為「新加坡之父」的李光耀,一直認為體罰是維護法律及紀律的有效方法,而且限制媒體發展。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他曾說出版及新聞自由必須服從於使新加坡完整的需要。
李光耀:日佔時期成「一生最重要政治教育」
人民網報道,李光耀政治思想與日本於1940年代佔領新加坡息息相關。李光耀認為3年多的日佔時期是黑暗、殘忍的歲月,也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政治教育」,他見識到何為權力,以及權力、政治與政府如何融為一體。李光耀以強勢的鐵腕管治帶領新加坡成為先進、富裕的國家,新加坡人享受到經濟發展的好處,卻同時失去部分自由。
◆嚴厲刑罰 遊客關注
英國、加拿大等國家的政府網頁均指出,新加坡的法例及罰則嚴厲,為免國民身處新加坡時誤墮法網,部分國家特意列出需注意的法例。英國政府網頁便有這些提醒:
?外國人就種族、社區、宗教或政治主題主持講座,必須取得新加坡人力部(Ministry of Manpower)批准
?新加坡警方會嚴肅處理不尊重公務員的行為
?行為不檢及醉酒在新加坡屬嚴重罪行,違法者或面對最高5000新加坡元(約2.9萬港元)罰款、15年監禁及鞭刑
◆保母國家
BBC報道,李光耀曾不諱言新加坡是個保母國家(nanny state),由政府管制國民一切事務。對於被指對新加坡人的生活干預太多,他不否認,認為若政府從沒介入國民的生活,新加坡不會有現時的經濟發展及成就。他說:「你的鄰居是誰?你如何生活?你製造的噪音せ你怎樣吐痰或你所用的語言,都是由國家決定對錯。」
■星少年余澎杉尋美庇護
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2015年3月將自製影片放上網,稱該國已故總理李光耀「與耶穌一樣具惡意和虛偽」,以及上傳不雅圖片,同年5月被裁定「傷害他人宗教感情」及「發放猥褻物品」罪成。新加坡及香港均有集會要求星政府釋放余,博客鄞義林認為余只是拍片罵李光耀,並已關進監牢50多天,「罵李光耀不是罪,他已經在監牢坐多過他須坐的時間」。
余澎杉後來在網上發布多段短片,被指侮辱回教徒和基督徒,2016年9月再被判入獄6周。同年12月他前往美國申請政治庇護,2017年3月美國芝加哥移民法官科爾(Samuel Cole) 裁定給予余澎杉政治庇護,他可獲釋並留在美國。
科爾在判辭指出,余被新加坡當局起訴、扣留及虐待,構成「迫害」,符合政治難民資格,又表示根據聆訊中聽取的口供和證據,余只是因為發表批評政府的政治意見便連遭打壓,目的是要他噤聲,擔心他返回星洲後會被迫害。
資料來源:新加坡政府及美國政府網頁、綜合報道
[通通識 第57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