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絡直播」一詞,相信你和我都不會陌生。有賴智能手機及4G網絡的普及,網民可以隨時以手機觀看即時影音,大大加快網絡直播的發展,人們在社交媒體上直播生活與朋友分享、觀看直播主播獻歌獻技、打賞直播主播等均是其中的參與方式。單在中國內地,根據2018年《中國網絡版權產業發展報告》,截至2017年其網絡直播市場規模已接近400億元(人民幣,下同),網絡直播用戶達4.22億。
現象分析
網絡直播的盛行與其即時及互動特性息息相關,令觀眾逐漸上癮,對網絡直播的需求巨大。「即時性」可馬上滿足觀眾的求知慾,為了不再錯過直播,觀眾會慢慢養成觀看的習慣;「互動性」提升直播主播與觀眾交流的真實感,主播會根據觀眾的需求回應,大大提升觀眾的參與感及投入感。
在直播主播與觀眾互相供求下,主播體現了普普藝術教父安迪?沃荷(Andy Warhol)於1968年的預言——「未來,每個人都可以成名15分鐘(In the future, everybody will be world famous for 15 minutes.)」。然而舉世可見的15分鐘,足夠讓人作善事獲得讚賞,也足以令人陷入隱藏的危機,遺下難以磨滅的惡名。
◆濫用網絡直播危機
(1) 嘩眾取寵
部分直播主播為求打賞、提高觀看率及受歡迎的虛榮,不惜以傷害自己或違法的行為製造內容及話題,曾出現不少駭人的內容,包括死亡直播、吸毒直播、犯罪過程直播等。此等違法內容不單損害當事人的聲譽,引起公眾恐慌,更可能令直播主播及助手負上刑責。以四川一名28歲男子為例,2019年2月他為了「衝人氣」,竟然在毫無安全裝備下直播跳河,最終身亡,替他拍攝的人要賠償金錢。
(2) 即時播出 難以監管
「即時性」為直播的一大特色,聲音、畫面均實時直播到世界各地,媒體平台難以監控。以新西蘭2019年3月發生的嚴重槍擊事件為例,槍手在社交平台facebook直播犯案過程達17分鐘,在網絡上散播其信奉的極端思想。雖然facebook在警方的要求下刪除槍手的帳戶及短片,但該短片內容已被多方複製,在網絡上持續流傳。
(3) 慣以消費換關係
不少用戶在觀看直播時,會給主播送虛擬禮物,以博取對方歡心及關注。長此下去,令人習慣以消費換取關係,使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淪為可供買賣的商品。以山東一名時年19歲少年為例,2018年他5日內把父母逾20萬元預留作買樓首期的儲蓄打賞給女主播,以維持「戀人關係」。由此可見,打賞文化或影響青少年價值觀,誤以為金錢可以買到感情。
■爭議事件
6歲女直播照顧癱父收打賞
2018年《明報》報道,寧夏中衛市海原縣白河村村民田海成2016年遭遇車禍導致頸以下癱瘓,與年近七旬的父母和時年6歲的女兒一起生活,田的女兒在網上直播平台陸續發布自己照顧父親的短片,靠網民「打賞」每月可以獲得約4000元人民幣的收入。有人認為這是「販賣同情心」,田海成說,把女兒和自己的故事講給大家,好心人願意捐助基本的生活費,並無不妥。
網絡上有不少「網紅」(網絡紅人),在香港稱為關鍵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KOL)。2007年YouTube推出「YouTube合作伙伴計劃」(YouTube Partner Program,YPP),合資格的影片創作者可以透過觀眾數量及廣告點擊率獲取收益,大大激發了網路內容製造者的熱情,網紅開始湧現。最初他們透過經營社交媒體頻道和專頁,以創意和才藝吸引觀眾,與短片平台瓜分廣告收入。後來受歡迎的網紅凝聚大量支持者,具驚人的吸金能力,以瑞典籍網紅謝爾貝格(Felix kjellberg)主持的遊戲及評論頻道「PewDiePie」為例,截至2019年3月,訂閱人數高達約9100萬。美國財經雜誌《福布斯》指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PewDiePie的收入達1550萬美元(約1.2億港元)。網紅吸引用戶注意,把「粉絲」(fans,支持者)變成消費者,透過打賞、廣告及銷售產品賺錢。網紅模式看似潛力無限,吸引不少人加入「網紅淘金熱」,結合培訓服務、廣告及電子商務形成「網紅經濟」。
內地6億「網紅粉絲」 衍生就業機會
「網紅經濟」指透過社交平台取得社會高度關注,聚集大量粉絲,從而制訂營銷策略,並圍繞網紅衍生各種產品及服務,最終形成完整的網紅產業鏈條的一種新經濟模式。根據艾瑞諮詢與新浪微博在2018年聯合發布的《2018中國網紅經濟發展洞察報告》,截至2018年5月,中國內地網紅粉絲總人數達5.88億,2018年網紅經濟規模料突破2萬億元;另外,內地有逾300間直播平台公司。無可否認,網紅經濟極具經濟效益,成為新經濟的重要部分,從中衍生的直播程式、網紅訓練學院、廣告公司等也為社會帶來不少就業機會,它們甚至成為內地青年理想的職業。
消費者有責任為網絡資訊把關
要成為火紅的網紅就要累積粉絲,他們都希望突圍而出,甚至走向極端,部分網紅透過直播方式,避開網絡平台的內容監管,發放低俗、色情或淫褻影片。2015年台灣應用程式「17直播」便因有用家直播自慰、吸毒、性行為畫面等色情猥褻內容,接連被Google Play及蘋果App Store下架。雖然網紅現象可帶動經濟,但社會期望他們肩負道德責任,發放有建設及正面的信息,而大家作為消費者,也有責任為網絡資訊把關,拒絕接收不良信息,以及檢舉它們,阻止劣質網紅滋生,荼毒網民。
588,000,000﹕截至2018年5月,中國內地網紅粉絲總人數達5.88億
91,000,000﹕截至2019年3月,瑞典籍網絡紅人頻道PewDiePie的YouTube訂閱人數達約9100萬
■媒體素養
USER四部曲 看直播行為
隨蚨舋葵蝦蝙陸_,不少人將它視為名利雙收的捷徑。然而,網絡直播競爭愈來愈大,要突圍而出便要費煞思量,經過一番努力。有部分人為了吸引觀眾注意和獲得打賞,在直播中鋌而走險,例如直播跳河及喝酒等傷害身體的行為、脫衣跳舞賣弄性感、分享吸毒後感覺等,各出奇招,違反法律或道德標準。網絡主播為吸引收視而傷害自己的事件比比皆是,因而有人死亡的新聞更時有所聞,雖然此舉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和批評,但繼續拍攝和觀看這類標奇立異內容的人有增無減,有網民更為了與主播建立關係而傾家蕩產。到底網絡直播是促進資訊交流、滿足網民娛樂和人際需求,還是嘩眾取寵賺錢賺收視,甚至造成傷害的渠道呢?面對網絡直播的潮流,我們可以運用以下媒體素養「USER四步曲」,藉探究式的問題,三思而後行,反思參與或觀看網絡直播的行為。
(U) 了解(Understand)
誰在做網絡直播?其目的及所傳達的信念/價值觀是什麼?為什麼直播如此盛行?
(S) 追查(Search)
網絡主播分享的內容是什麼?他的行為符合法律及道德嗎?對社會有何影響?
(E) 評估(Evaluate)
觀看網絡直播對個人成長/價值觀有什麼影響?(可從人際關係、經濟能力方面分析)
(R) 回應(Respond)
我對直播內容的看法是怎樣?我該如何回應網絡直播的內容?我可以怎樣運用網絡平台對社會作出正面影響?
文:香港青年協會媒體輔導中心
[通通識 第57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