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唐英年2012年參選特首期間,被揭發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逾2000呎地庫。為事件承擔責任的唐太郭妤淺當年被控,指稱她明知須事先取得屋宇署書面批准或同意,方可興建帶有兩個天窗的地庫,然而未獲批准便動工。郭妤淺承認僭建罪,2013年被判罰11萬,以當年計算,屬過去10年同類案件中罰款最重。 審訊案件的裁判官高偉雄指出,「明知署方不會批准,仍安排他人去做,判刑須反映問題」,認為唐宅僭建獲專業意見,規模雖大,外界卻極難察覺,惟考慮僭建物無危險,且已修補,遂重判郭罰款合共11萬元,包括5萬元罰款,以及就僭建工程日數罰款6萬元。 翻查資料,《建築物條例》內有關「明知」的條文,是政府於2008年修訂時新增,令檢控門檻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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