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明愛醫院急症室副顧問醫生涉冒簽同事簽名,以獲取3500元超時工作補水,原被控3項偽造文件罪受審,但審訊期間因證據不足,控方主動不提證供起訴。涉被冒簽名的急症室高級醫生供稱,被告的超時工作紀錄主要靠同事之間互相核實,但事實上,即使他不肯定同事有否加班,亦會在有關紀錄上簽名。 原被告任明愛急症副顧問 明愛醫院發言人證實,原被告曾偉贊(44歲)現時仍在該院任職,強調該院設有嚴謹機制,記錄及批准醫護人員因額外工作所獲的特別酬金,而所有申請均須交由申請人的上司批准方可作實,但沒回應現行制度是否需要檢討。 不過醫學會前會長蔡堅批評,涉案的高級醫生沒加以核實便簽名的做法有問題,又指超時補水紀錄是重要文件,簽署者有責任先確認文件內容絕對真確。 涉7小時超時工作約3500元 控罪原指出,曾偉贊於去年8月28日至30日期間,偽造3份看似由其同事、明愛醫院急症室高級醫生梅子權簽署的超時工作特別補償表格,從而令上司、涉案急症室顧問醫生何偉俊接受其為真文書。據悉,涉案的超時工作時數為7小時,而每小時的補水則約為500元,涉案款項約為3500元。 證人認沒見同事超時仍簽名 梅子權供稱,急症室醫生每日整體共需超時工作6小時,並由同事自行分配,「通常大家都幾踴躍認頭」。他續稱,急症室醫生超時工作後,便會填寫超時工作特別補償表格,並由同事之間互相核實。他承認試過因未有上班而沒有目睹同事超時工作,但他仍替對方於超時補水表格上簽名。 證人作供後控方急撤控 對於涉被人偽冒簽名,梅說已記不起有否替被告簽過涉案的3份表格,又指雖然有懷疑,但他無法肯定是否由他簽署。他補充指自己的簽名樣式變化可以頗大,例如有時他在極繁忙時站蚚惘W,可能與自己坐茤匷^上所簽的有所不同。 梅作供後,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15分鐘,其後突然向法庭表示,由於證人梅子權無法肯定是否簽過涉案的工作紀錄,亦無法肯定涉案的簽名並非由他簽署,基於案件存有合理疑點,決定撤銷對被告的起訴。 【案件編號:KTCC66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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