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作為改革發展的先行地區,珠三角正面臨轉型的一個難題是土地問題,由於土地開發強度較大,部分城市甚至要面臨無土地可用的窘況。但另一邊廂,珠三角土地卻被曝閒置情況突出。廣東省民革在廣東省政協的提案中稱,目前珠三角各個城市閒置用地大多在10萬畝以上。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則表示,廣東將對地方政府制定相關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獎優罰劣,促進各地推進閒置土地處置利用。 在今年廣東省兩會上,廣東省民革提交的提案稱,珠三角各市閒置用地大多在10萬畝以上,個別城市閒置規模可能突破20萬畝。粵東、粵西和粵北地區城鎮的閒置問題也很突出。此外,廣東省土地閒置的時間較長,一般在5年以上,部分土地閒置甚至超過15年。該提案指,閒置土地產生的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主要的原因大致有三個方面,雖然國家相關法律對閒置土地的處置早有明確規定,但地方政府對國土管理法等相關法律執行不到位,對閒置土地一直未採取有效的處置手段。同時,各地方政府嚴重依賴土地財政,土地供給嚴重超過實際需求。此外,各地土地投機和炒賣土地的現象普遍,未受到有效遏制。 此前,廣東省政協的調研報告也顯示,2008年珠三角經濟區土地面積41,745平方公里,人均1.39畝,分別為廣東省和世界平均水平的48%和3.6%,而人均未利用土地面積僅為0.105畝,可開發土地與用地需求矛盾十分尖銳。由此,廣東省民革建議相關部門公開土地閒置的詳細情況,以使相關方才有壓力和動力消化閒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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