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警方刑拘在網上傳謠並被轉發500次的初中生一案廣受關注,有網民提出案件疑點,認為該學生傍晚7時許才發表有關遊行的帖文,但公安指他「中午」發帖煽動遊行。有律師亦認為警方入罪理由不恰當,已經前往當地調查。警方則兩次發表「案情說明」,重申遊行者是受該名學生的謠言誤導,導致交通堵塞、現場失控。明報記者 晚上7時發帖 公安指中午煽動遊行 《新京報》報道,甘肅省張家川縣警方17日首次通報,初三學生楊輝發帖質疑該縣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內情,涉嫌發帖傳謠,且被轉載500次以上,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其刑拘,或將面臨檢察機關公訴。此案被認為是「網絡造謠」轉播500次入罪的首宗案例而引發爭議。法律界人士劉子溪在《新京報》撰文指出,根據新出台「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的有關司法解釋,轉發500次只是誹謗罪的入罪條件,並不適用於尋釁滋事罪。 張家川縣警方前日再發通報進一步說明案情,稱在死者死因未確定的情況下,楊輝於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間發布此案「所謂死亡真相」,誤導群眾, 造謠發布「警察與群眾爭執,毆打死者家屬、兇手警察早知道了」、「看來必須得遊行了」等虛假信息煽動遊行,導致「死者為他殺」的言論大量傳播。 警方說,當日數十人轉載、瀏覽其QQ空間後聽信誤導,在案發現場呼喊口號,致使數百民眾聚集,交通擠塞致現場失控,部分人在死者家屬帶領下拉橫額到縣政府上訪,後被警方勸離。在死者死因通報後,楊輝仍於15日繼續在網上發布不實信息。 律師:如究刑責處罪過重 不過有網民則貼出楊輝被指煽動的微博,發現其發帖時間是14日晚7時19分,微博稱「看來必須得遊行了!」但民眾遊行早在當日中午已進行。這與警方指有人看見楊所發信息始去遊行有出入,但由於其QQ空間信息已被刪除,本報未能確認究竟楊此前是否還發過其他信息。 浙江律師袁裕來稱,未成年人發微博質疑案件有內情實在談不上有多大危害,如因此被追究刑事責任則是處罰過重。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誓華已接受楊父委託為此案辯護,他說「即便楊輝發布的微博被轉發了500次,也不能認為就構成了犯罪,這要看微博信息與造成的後果是否有直接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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