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綠化覆蓋率約70%,而郊野公園佔香港面積約40%。郊野公園的作用包括保育重要的生態環境、教育、提供假日康樂及休息用途等。環境局長黃錦星指出,郊野公園高度綠化,「是能平衡香港高密度環境的重要環節」。
現時港九新界共有24個郊野公園,受1976年8月生效的《郊野公園條例》保護。法例規定不可發展郊野公園,連砍樹也屬犯法。發展局長陳茂波9月8日在網誌提出有意見指是否應該開發郊野公園,「過往會被視為禁區甚至禁忌,今天又是否完全不可碰、不可談?」,隨即引起各界爭議。有份協助特首梁振英撰寫環保政綱的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更以「思想的癌細胞」比喻發展郊野公園的建議,「想都不能想」,認為一旦開了先例,郊野公園土地就會不斷遭蠶食。
政府立場
郊野公園政策無改變
特首梁振英澄清,陳茂波網誌所言只是反映社會上有這樣的看法,政府並無改變郊野公園政策。但他認為郊野公園佔地面積大,對社會的重要性不單止是保育,亦要維護社會集體利益。
環境局長黃錦星回應說,政府尊重郊野公園及生態保育的基線,現時亦有完善法例保護郊野公園;港府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樂意聆聽不同人對如何平衡保育及發展的意見,社會亦要考慮整體可持續發展。
支持意見
2.5%地可滿足10年需求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建議未來10年建47萬個住宅單位,但其中7萬至10萬個單位未有適合發展的土地。長策會委員劉炳章推算,只需動用2.5%郊野公園土地(約1100公頃),保守估計可興建約44萬個單位,幾乎已滿足長策會提出10年建屋47萬伙的需求。他認為可討論發展郊野公園,指「世事無絕對,20多年前有誰會想到今天的工廈要搞活化?社會轉變,令不可能都成為可能」。
持開放態度
長策會成員蔡涯棉表示,郊野公園對市民有特別意義,市民很關心城市發展以外的郊外空間,政府目前已有不同發展方向,如維港以外填海及發展新市鎮等,以供應未來20至30年的土地,認同現時不需討論檢討郊野公園用地,但究竟是否永遠不能討論,他持較開放態度。
《明報》社評認為,大眾可探討郊野公園土地使用和填海是否可行,並建議可通過公投決定郊野公園土地的使用和是否填海。社評指出,填海和郊野公園這兩個方法能取得大面積土地,郊野公園佔地約440平方公里,只要可動用5%,已可提供周邊地區約2200公頃土地。
反對意見
1. 有其他選擇
◆棕地︰林超英說香港仍有大量土地可發展,例如荒廢的停車場、貨櫃場等「棕地」(被破壞或荒廢的農地與工業地)。
◆填海︰規劃師學會前會長譚寶堯表示,本港郊野公園位處偏遠,多斜坡河谷,加上基建配套不足,發展難度極高,最多只能興建低密度平房,根本不能解決房屋需要,而發展郊野公園須依足法律程序,肯定面臨極大反對聲;相反填海彈性較大,「造地」較易。《明報》社評亦認為,新加坡近年發展拋離香港,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歷年不斷填海造地,強化競爭力。
◆閒置農地︰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指出,現時有數千公頃農地,當中三成在政府手上,私人農地大部分在四大發展商手上,只要政府動用法例收回發展商的閒置農地,便可釋放很多土地建公屋居屋。
2. 發展困難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稱,原則上一定反對開發郊野公園,而且短期內開發郊野公園,會遇到連串技術問題,包括修改郊野公園界線、做環評及申請更改土地用途等。
曾幫梁振英撰寫環保政綱的港大地理系副教授吳祖南指出,港英政府於1970年代規劃郊野公園,以引水道為界線,原意是避免食水資源受污染,加上郊野公園大多是高山及斜坡,廣種樹木,發展條件有限,成本亦高。
3. 郊野公園令港享盛譽
前規劃署長潘國城引述《經濟學人》研究,指對比其他地方,本港郊野公園由於較近市區,市民容易前往,令香港得以躋身全球宜居城市之一,發展郊野公園應是「最後的考慮」。
林超英也表示,香港地少人多,但有四成土地是郊野公園,與市區甚為接近,是港人的驕傲,「如果將一個外國人都看得起的優點拆了去,等於自猁曮陛v。他又說︰「香港有郊野公園,才成為別樹一幟的大都會,還勝紐約與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