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9人涉暴動不認罪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有市民在附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引發警民衝突,其中9人在拔萃女書院外被捕,被控暴動等罪名,昨在區域法院不認罪受審。控方指除有傳媒拍到穿短褲的18歲男生推茪羺豆@盾牌向警方推進外,其餘被告可由他們的被捕經過、身上有防毒面具、手套等裝備,推斷他們曾參與暴動。
控方:防毒面具手套推斷參與暴動
9名被告依次為學生陳國威(19歲)、會計文員陳子謙(27歲)、工程師江鏡棠(26歲)、學生陳霆i(18歲)、學生黃適哲(21歲)、毛記葵涌設計師梁嘉星(23歲)、銀行職員曾倩儀(24歲)、無業鄧錦樂(23歲)及測量主任詹隆享(26歲),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參與暴動。梁嘉星及詹隆享另被控各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梁管有剪刀及打火機燃料;詹管有六角匙及士巴拿。
控方開案陳辭指,當天中午約300名示威者於彌敦道及加士居道交界與警方對峙,其間有線新聞拍到,穿荂u雜色短褲」的第四被告處於示威者前線,曾撿起路邊水馬作盾牌向警方推進。下午1時許,因有示威者向兩輛警車投汽油彈,多名警員下車追捕,並在女拔外拘捕各被告。第一至第四被告被捕時戴茠漱滼S或手套,經化驗發現有易燃液體痕[。
警員只認出短褲 官:作供何用
檢視案發影片的警員劉浩昇出庭供稱陳霆i當時身穿的短褲屬現場唯一款式。法官林偉權詢問除短褲外,劉會否點出其他細節,惟控方答「無喇」,林官質疑傳召劉的意義何在;最終劉只就片內情G作供,及在盤問下透露當天曾處理梁嘉星證物。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23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