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彈擲警宿 少年判感化3年
【明報專訊】去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有示威者在各區同時引發衝突,其中一名當時15歲的男學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一枚汽油彈,損狺@單位的窗戶及外牆,早前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3年感化,為感化令最長可判年期。
官:倘成年夠判不短監禁
被告為16歲男學生,案發時15歲,控罪稱他2019年11月18日在柴灣已婚警察宿舍外縱火,損珣J舍1座的外牆及一單位的窗戶。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強調,若被告是成年人,罪行已夠判處「為時不短的監禁」;但基於被告年紀尚輕,心理醫生證明他犯案時大程度受亞氏保加症影響判斷力,以及他決心改過,接納被告心理及感化報告內容所指,被告應接受輔導及值得一個在社區更生的機會,故顧及反映案件嚴重後,判處法例下最長的3年感化令,其間須守宵禁及接受心理治療等。
另外,患有嚴重抑鬱症、曾被確認為資優兒童的女學生孫銘橋(18歲,案發時17歲),被指去年9月在沙田站外遭警員制服時咬女警的手臂3秒,令其臂擦傷,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襲警罪。
資優生認襲警 稱患創傷後遺
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驚惶失措,一度失禁,事後亦患上創傷後遺症,曾三度嘗試自殺。案件押後判刑至9月11日,待索取被告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ESCC700006/19、STCC533/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