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言目不識丁的市民,去年9月在香港寬頻的土瓜灣街站申請家居寬頻上網服務,稱其間在不知情下遭職員擅自為他簽下新的手機月費合約,令他的手機號碼「被轉台」,更被原本使用的電訊商要求賠償違約金。該名市民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香港寬頻申索逾1.2萬元,更希望香港寬頻承擔責任,不要為開單而不擇手段。 提早完約被索違約金 入饈謊v1.2萬 案件定於3月21日聆訊。任職司機的申索人王志富昨在庭外透露目不識丁,去年9月初在兒子陪同下,到香港寬頻的街站申請家居寬頻上網服務,前線職員只略稱「師傅之後會聯絡你」,王未有細看條款便按指示在合約上簽名。 直至12月初,他的手機號碼突被中斷,他致電原來使用的電訊商CSL,對方表示其號碼已轉台,茈L逐間電訊商查問究竟轉往何處。王後來到CSL門市,職員稱原有合約尚餘11個月,王須為突然轉台繳付約3000元賠償金。王又稱,為了取回電話號碼,終同意與CSL簽訂另一個月費更高的手機計劃。 後來王的妻子從網上查得,王的電話號碼原來於9月時與香港寬頻簽了新合約,惟他從未獲發新的SIM卡。王到香港寬頻門市與職員交涉時,職員只稱他們不清楚前線員工負責的事宜,甚至指摘王未有看清楚合約。 王稱入稟不但為索償金錢損失,更希望要求香港寬頻承擔責任,不要為開單而不擇手段。王又稱他被中斷電話,嚴重影響工作,因與公司失聯而「誠信破產」,終就損失的工資、以及向香港寬頻和CSL多付的服務費等,入稟索償共12,4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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