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現今數碼世代,幼童普遍會使用電子產品學習。衛生署調查發現,近八成家長表示,知道幼童每天使用電子屏幕產品(包括看電視、使用電腦、平板電腦或智能電話等電子產品)的時間不應多於120分鐘,而調查發現幼童每日使用電子屏幕產品時間的中位數為60分鐘,較上次調查少20分鐘。眼科醫生表示,幼童的眼球未完全發育,電子產品的光度會影響視力的發展,建議「可免則免」。 調查表示,有79%受訪家長表示,知道幼童每天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的時間不應多於兩小時,較上一次2013年的同類調查上升17個百分點。衛生署助理署長馮宇琪說,電子屏幕產品削減幼童應有的體能活動量,容易導致肥胖,亦會因少了與人溝通,妨礙語言及社交等方面的發展。衛署參考美國兒科學會的建議,今年初更新限制屏幕產品的時間,由每日120分鐘改為60分鐘。 眼科醫生:易發炎近視 可免則免 眼科專科醫生羅智峰表示,2至6歲幼童的眼球未完全發育,容易受電子屏幕產品發出的光傷害,當幼童集中使用電子產品,會減少眨眼次數,從而令眼睛變乾,容易引致眼睛發炎;當幼童靠近觀看電子屏幕時,亦會增加近視的風險,近視度數超過600度即屬深近視,容易引致視網膜脫落及黃斑點病變等問題,需要接受手術治理。羅智峰說,現今幼童難以完全不接觸電子產品,但為視力健康,如非必要便「可免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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