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繼海麗h工友罷工向前僱主民順清潔公司爭取遣散費後,何文田愛民h的清潔工亦投訴稱,原獲受聘於民順,但去年底房屋署轉換合約承辦商,民順要求工友簽署自願離職協議,工友不獲遣散費,並簽署新合約受僱於「香港工商」,每月獲加薪11元。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事件中21名工人受影響,共約54萬元遣散費,他將與工友找資方談判,不排除用任何手段爭取工人權益。
涉21工人共54萬遣散費
翻查房屋署紀錄,愛民h自2011年起由民順清潔公司承辦清潔服務,至去年8月,房署與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簽訂愛民h的清潔合約。早前觸發罷工的長沙灣海麗h,清潔合約承辦商,亦是由「民順」轉為「香港工商」。
本報昨聯絡民順查詢,職員指負責人不在,並拒絕提供電郵等方法供記者提交問題;該公司至截稿前未有回覆。勞工處回覆查詢時表示已知悉事件,呼籲勞資雙方繼續透過對話解決爭議,處方會繼續調停。
房署表示,據了解有議員正安排相關的清潔承辦商與工人代表會面,署方正了解詳情和密切留意事情發展。
九龍城區議員吳奮金表示,日前接獲受僱於愛民h的清潔工求助,指40名工友中,21名年資兩年以上者原應可獲相應的遣散費,但卻於去年10月下旬被民順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文件,未獲支付遣散費。工人同年11月「過渡」至新公司香港工商,每月獲加薪11元。
陸頌雄:今晤資方 不排除罷工
陸頌雄批評舊合約的清潔公司民順「誤導及誘騙」工友簽署自願離職協議,逃避支付遣散費,他將與工友代表與資方談判,並要求房署及勞工處代表在場。他說不排除用任何合法手段為工人爭取權益,包括罷工。
61歲的陳女士在h內任職清潔工6年,月薪8600元,如被解僱,應可獲3萬多元遣散費。她憶述,轉換承辦商之前,公司取出文件要求他們簽署自願離職,並沒有解釋內容,新承辦商亦於去年11月1日承辦該h清潔服務,她獲聘新公司,月薪只獲加11元。她事後得知原來文件屬自願離職協議書,不會獲發遣散費,嘆道﹕「做了6年,咩都無,咩都無。」
另一工友娟姐說,近來才得知前公司(民順)的做法涉及剝削,令他們失去了應有的遣散費。她說,去年10月底,民順代表說房署更換屋h清潔承辦商,叫不願轉工作地點的工友簽署文件,未提遣散費。她因住在愛民h,便簽了,事後亦未獲發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