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青山醫院接受治療的精神病患者2014年3月發燒、意識模糊,測出血糖讀數嚴重超標,轉送屯門醫院搶救後不治,死因庭昨續研訊。精神科專家證人作供時,批評青山醫院未有及早處理事主血糖超標情G,又指屯門醫院醫生讓事主肆意飲食,增加患肺炎風險;而事主主要死因是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即DKA),其次是併發症吸入性肺炎。 私人執業的精神科醫生郭偉明昨以精神科專家證人身分供稱,血糖讀數達7已界定為糖尿病,而事主尹耀明(終年34歲)於2014年3月13日在屯門醫院首次測到血糖讀數為51.6,屬「超級高」,加上尹有脫水情G及血中酸鹼度不協調,清楚顯示為DKA情G。他解釋,高血糖會導致體內水分及電解質隨小便排出體外,造成尹脫水,引致腦及腎等身體器官不能運作致死。 屯院允自由進食增風險 郭稱,同年3月5日的報告顯示,尹血糖讀數達19.1,若當時青山醫院醫生能及早處理,可避免尹患DKA致死。郭又認為屯門醫院在事主身體及精神狀G皆差的狀態下,讓事主自由進食並不合適,這樣會增加事主患吸入性肺炎風險。郭又指尹曾服用穩定情緒的鋰劑,惟其腎功能出問題故有可能致「鋰中毒」;尹服用「可致律」亦有可能致「抗精神病藥物惡性症候群」,但屯門醫院未有為尹作相關檢查,即使法醫驗屍時亦沒檢驗尹血中的鋰含量,認為兩醫院均與事主死亡有關連。 為尹解剖的法醫劉詠詩稱,尹的血液中有氯氮平(「可致律」的學名),相信有可能因此藥引發DKA;尹的右肺支氣管有食物殘渣,有可能為導致其肺受感染患肺炎一原因。 法醫:服用藥物或引發DKA 尹在屯門醫院的主診醫生梁家俊供稱,尹被診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由於血糖讀數未能回復正常水平,曾增加胰島素的注射劑量。梁認為,尹患DKA與服食「可致律」有關,因此尹入院後停止讓他服用該藥。惟梁稱當時判斷尹可食用醫院的g食或外來食品,尹於2014年3月15日早上8時,曾獲醫院提供的麥皮及蘿蔔糕作早餐,至10時半突然心臟停頓,搶救後不治。研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3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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