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發展局早前展開佔地714公頃的洪水橋新發展區的第三階段諮詢,根據最新規劃大綱,有5條非原居民村逾1500戶寮屋家庭被認為非拆不可,令部分已歷數代一直安居的家庭面臨失去家園。不過,本報比對涉拆村土地和新發展圖則,發現當中兩條村被拆後,改作建市鎮公園和運動場之用;另一清拆重災區亦園村,遷拆後闢地作政府文娛中心和社區會堂,三村遷拆不涉重要基建。保育團體批評,有關規劃變相將公共及休憩設施築在村民家園之上,進一步激化社區矛盾,「為何非原居民要搬遷,只為其他人享受公園?」
明報記者 賴偉家 岑詠欣 黃俊鋒
規劃大綱拆5村 3村建休憩設施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周二討論有關規劃大綱,根據發展局文件,洪水橋規劃諮詢自2010年開始,5年來5條受影響的非原居民村,即亦園村、田心新生村、石鼰籈嬪齱B新生新村和沙洲里二村,均強烈表達「不清不拆」的意見。不過,發展局表示,為配合新發展區實施,部分寮屋鄰近擬建西鐵洪水橋站中心500米範圍,為保持商業樞紐整體規劃,無可避免要清拆。當局表示,已預留地皮興建1800伙公屋供合資格村民「全區上樓」。
本報透過土地查冊,比對涉及清拆的5條村位置在新發展圖則的未來用途(見圖)。本報發現,聚居人數較多的亦園村佔近10多公頃,地皮鄰近擬建西鐵洪水橋站、即日後的市中心。亦園村清拆後,將被政府徵用來興建文娛中心,包括政府辦公室、社區會堂和裁判法院。
「為何只為他人享公園而搬?」
另外,遠離新車站的石鼰籈嬪攭M沙洲里二村亦要清拆,平整後交政府興建一個佔地17公頃的市鎮公園,還有一個蓄洪湖泊及一個運動場,服務整個新界西北地區。至於現有數公頃常耕農地的新生新村,清拆後將作發展科技園、公屋和居屋;田心新村土地則用作興建私宅和居屋。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批評,政府規劃新市鎮時往往保障原居民利益,卻要拆非原居民村,用以興建公園和政府設施,此做法勢加劇社區矛盾,「為何非原居民要搬遷,只為其他人享受公園?」他說,部分非原居民村其實是「散村」,即依附在原居民村擴建的零散平房,團結力量較弱,難以組織強烈反對聲音。
學者:換地建設施已可雙贏
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教授姚松炎認為,只要透過換地,適當加高毗鄰土地的發展密度,便可將政府設施搬到別處,同時保留受影響的非原居民村,達至雙贏。他說,「洪水橋發展達到700公頃,怎會無地重置(公園)?」他質疑拆村建公園現象並非單屬規劃問題,政府在寮屋政策下,根本有意逐步清除寮屋,防止逆權侵佔或其他潛在社會成本。
城規會:拆村起樓未必更好
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認為,洪水橋規劃上難避免不拆非原居民村,亦相信政府已全面考慮拆村後的土地用途,「拆村後不起樓是否對村民沒說服力?但須考慮交通、噪音等,若拆村後轉為起樓,規劃上未必較現有方案好」。
城規會早前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召開近40場申述會,非原居民反對聲音最激烈,黃遠輝估計今次洪水橋新發展規劃,同樣面對不少反對聲音,「預計持份者申述時間亦會長,由於洪水橋有大量廢車場、回收場等棕土,相信他們的營運者反對最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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