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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天恩(伏下者)承認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日被判囚5年,其後由囚車帶走服刑。她聞判後表現冷靜,其代表律師則指判刑屬預計之內,「(被告)應該唔會上訴」。(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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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虛報拐嬰母親囚5年 官嘆真相永不知

【明報專訊】婦人吳天恩去年隱瞞半歲女兒俞凱晴已死,並訛稱凱晴於九龍城街頭被拐走,引發全城尋嬰。她早前承認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日被判囚5年。法官指吳把凱晴屍體用膠袋包裹棄掉,又曾於網上搜尋「殺人冷靜」等字句,認為她十分可疑,但由於無法尋回凱晴屍體以了解死因,法官嘆道﹕「真相永遠無法知道。」

官﹕寵物死去 也不亂棄屍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出,被告吳天恩(32歲)有計劃地虛報女兒俞凱晴被拐,引起全港母親恐慌,亦浪費了大量警力,無可爭辯屬嚴重罪行,須判處長期監禁。法官指香港社會尊重已死的人,港人即使是寵物死去,都不會隨便丟棄屍體,坦言「無法想像身為母親的你,竟把女兒的屍體只用膠袋包裹然後棄掉」。

爭執後女嬰死亡 官拒信巧合

法官分析稱,被告於去年11月17日曾與前男友俞志偉(即凱晴生父)爭執,其間俞曾稱不再愛她,她隨即回應「你小心你的仔女好過」,同日她即在網上搜尋「BB 無氣」的字眼,當晚便聲稱發現凱晴已死。法官坦言不相信事情竟如此巧合,而且被告把凱晴屍體僅以膠袋包裹棄掉,然後繼續填寫虛假的餵奶紀錄,並於網上搜尋「殺人冷靜」及「在家犯案」等字句,以及瀏覽殺人犯心理等資料,這顯然不是一名悲傷母親會做的事。但法官認為,由於未能找到凱晴屍體,故永遠無法得知真相,嘆道﹕「除了你(被告)之外,無人知道嬰兒(凱晴)如何死去。」

根據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沒有[象顯示她有任何精神或心理問題。報告指被告思路清晰,但一旦談及與前男友過去的親密關係,便忍不住熱淚盈眶。報告透露,被告於懷有凱晴期間才發現前男友沒與妻子離婚。某次她意外弄傷手部,曾向前男友發送受傷照片,並假稱是自殘所致,以博取對方注意。但當二人關係轉淡,被告的前男友便對她不再關心,更試過用利刀指嚇被告。

辯方引述報告指出,被告慣於向別人展示堅強獨立的一面,但事實上自我形象低落,害怕被人指摘,故她傾向隱瞞自己遇到的困難及不願接受現實。當被告得悉凱晴已死,因感到不知所措及怕被前男友怪責,才令她「諗埋一邊」虛報女兒被人拐走。被告已感到非常後悔,曾形容自己非常錯誤和「白癡」。

【案件編號﹕DCCC4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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