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處理警察投訴為「兩層架構」,所有投訴由隸屬警隊的投訴警察課調查,完成後提交監警會審核,但往往被指「自己人查自己人」。監警會主席翟紹唐稱絕無此情况,警隊內部亦有不滿投訴警察課「要交人」,對內對外均成磨心。翟指現時架構好處是資源充足、調查較快,若要建立新制度則會「牽一髮動全身」。
不過,翟指不一定要保持現狀,監警會的研討會曾討論「及早介入」,例如由監警會接收投訴和分類,再交投訴警察課調查,好處是監警會控制較多,亦可監察整個過程。
英設專員查嚴重案
他又舉例指英國設一全職「監警專員」,可和警方同步調查投訴,或一些較嚴重、涉及傷亡的投訴,可由專員全權調查。他強調對不同模式持開放態度,希望監警會可在未來3年內提出意見供公眾討論。
翟稱監警會早前確認「3年大計」,包括多做研究,構思與學者和規劃師合作,就大型遊行的路線、封路和對交通影響等爭議做長時間研究,希望找出雙方都接受的可行方案;其他計劃包括加快處理投訴個案、建立主席和秘書長被投訴的處理機制、加強企業管治等。
任內與警方增直接溝通
翟紹唐任內積極改善監警會和警隊關係,他形容雙方關係「更上一層樓」。他上任前,雙方以備忘錄(memo)模式溝通,所有文件檔案式溝通,沒甚「直接溝通」;他上任後想到凡事文件溝通「自然起晒弶(粵音鋼)」,遂慢慢增加以電話、電郵,甚至後來工作層面會議溝通,發現雙方有共同觀點,該會亦多「落區」探訪各警區前線警員,漸建立互信。翟任內曾獲邀出席警隊助理處長級以上的高層午宴、警察學院的畢業晚宴和畢業會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