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界私人農地違契建屋問題一直為人詬病,政府4月起加強執法力度,近日出現首輪執法案例,其中元朗欖口村有人在私人農地及政府官地正僭建大型兩層高樓宇,地政總署本周二至四、在建屋工程仍進行時派員進場,一連3天清拆未完成興建的建築物;地政總署亦引例收回兩幅私人農地,理由是兩私人農地上的僭建物被釘契後仍不清拆。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早前接獲投訴調查,證實元朗欖口村有人違反地契,在私人農地興建構築物,並伸延至旁邊官地,涉霸佔官地。該署發警告通知後,有關人士沒有在限期內清拆,因此該署由周二至四一連3天到場清拆仍在興建的建築物。
警告無效主動拆 向業權人收費
以往當局明知道有僭建物在興建,亦只按程序出警告信要求清拆,但鮮有即時展開清拆行動,有關人等通常會繼續興建僭建物,落成後最多只是被政府釘契。政府發言人稱,上月檢討過現存法例,認為要加強執法力度,新開了數個職位,加強取締私人農地僭建物,在僭建物未完工前便「出手」,先發警告,若有關人等不理會,政府會派員進場清拆,再向業權人收回費用。
至於私人農地僭建被「釘契」後仍未糾正情G,政府其實可引用《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這「絕招」,充公土地業權,但過去較少採用。地政總署上月亦決定,把這權力作為常規慣例,收回有關私人農地。該署5月23日收回元朗崇山新村一幅私人農地,該處有多間未經批准構築物,而違契情G在「釘契」後仍未糾正。
釘契後未糾正 充公地權變常規
政府消息人士承認,過去礙於資源,對此舉違規執法較鬆,現把充公土地權力常規化,相信有足夠阻嚇力。消息人士補充,目前有數以百計私人農地僭建物已被釘契,屢勸不改,集中在新界西北及北部,當局會按個案規模、衛生情G等排序處理。
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對加強執法表示保留:「我們體諒政府有決心去遏止僭建,如果僭建係有危險當然可以做,唔係一陣出事又有人話政府唔做洁C但政府都要體諒香港市民的住屋問題,政府高樓價政策,先有咁多僭建,無屋住咁個個唔結婚生仔啦。」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歡迎加強執法,認為做法正確合理,「好多私人農地起寮屋係租畀人,好多時政府發警告信同釘契,但農地釘契無意思,因為唔係種田,所以我一直堅持政府應大力打擊違規僭建」。他不認為此舉是針對新界人,「使用土地係要有規矩」。
對於會否加強對新界丁屋及村屋僭建執法,本報昨日向屋宇署查詢,但署方昨未能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