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案底纍纍的青年積犯設下「捉黃腳雞」騙局,指使15歲女友透過手機交友程式「遇見」男網友,邀約上門性交後,青年上門勒索,搶去男網友1.4萬元。青年早前承認勒索等罪,昨求情時自稱洗心革面,在獄中學習英文,更向法庭呈上以英文親撰的求情信。惟法官打開一看,便不禁說:「封信只係得3句(英文)?」。 辯方律師隨即表示,首被告李文傑(23歲)已盡最大努力,法官郭偉健回應說:「唔緊要啦,起碼佢有努力過。」最終判首被告監禁32個月。 「捉黃腳雞」判監32月 官讚有努力 由於李現時仍就其他案件於獄中服刑,法官下令他只需加刑1年。至於同案另一男被告(15歲)及女被告(15歲)則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其間索閱其戒毒所等報告。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4月29日,21歲男事主X利用手機交友程式結識由女被告假扮、自稱18歲的「菁菁」,隨即邀請對方發生性行為。二人同日晚上7時見面,女被告帶X到沙田碩門h一單位。被告李文傑和另一男被告隨即進入單位,李哪荎瑼瑰V,一邊揮舞鋁通,指稱女被告是他的未成年女友,迫令X交出提款卡和密碼,其後提走X戶口內1.4萬元。此時,一隊探員剛巧在該樓層展開反毒品行動,發現男女被告於梯間形[可疑,截查下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9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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