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次子龔皓去年在停車場遇襲,4名涉案被告因有意圖而傷人罪成,昨分別被判囚18個月至2年,其中僅首被告因主動認罪獲得較輕刑期,他聞判後笑茼b犯人欄中豎起拇指。至於事後受輕傷龔皓得悉判刑後稱,案中被告均受人支配,非真正「主角」,若幕後黑手被捕,他才會安心。 信針對龔家而來 龔皓表示不打算聘用保鏢,但「會去少攭]街」,平日上班亦由司機接送,他不用在停車場下車。至於早前有被告求情指因「點錯相」才會誤襲龔,龔認為「無人會信」。他相信指使施襲的人與他有爭拗,以及是針對龔家而來。他又說,案發地點荃灣如心廣場亦已加強保安,包括增加保安人員和閉路電視。 4名被告依次為巴基斯坦裔的Abbas Yasir(33歲) 、Malik Zohaib Naeem (28歲) 、Iqbal Pervaiz(26歲),以及印度裔的Ravi Dass(28歲)。認罪的首被告被判囚18個月,其餘3名被告各被判囚2年。 法官杜大衛判刑時指出,襲皓遇襲後牙齒及嘴唇均受傷,但其傷勢不算嚴重,亦幸好沒有傷及雙眼。他說,雖然第3和第4被告沒有出手施襲,但他們與其餘兩名被告一同到案發的停車場,所以是與其他被告一伙襲擊龔。 兩人未動手照判囚 案發去年6月7日,4名被告在荃灣如心廣場停車場內襲擊龔皓,包括用雨傘猛打其嘴巴和拳打他。稍後,早在附近埋伏的警員立即衝出拘捕眾被告,龔被送到仁濟醫院治療,牙肉、牙齒及嘴唇均受傷。 【案件編號:DCCC737/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