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就低收入家庭津貼向基層家庭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發現,約八成受訪者認為政府要求申請津貼的家庭,每月須做208小時的工時(如以每月26個工作日、每天8小時計算,每周約48小時工時)才有全額津貼的要求過高,建議將工時調低至每周約40至44小時。 現全額津貼須208小時 被批不利散工 聯席向各區220戶基層家庭進行問卷調查,當中合共五成半為家庭總收入低於收入中位數五成及六成。街坊何女士育有四子女,家中依靠丈夫的地盤散工薪金過活,每月約有15,000至20,000萬元。她批評政府的做法令做散工的人未能受惠。她稱﹕「返足工人工就高,但就申請不了津貼;但返不足工的話,雖有津貼,但收入亦會低。」所以她希望調低工時的要求,令她丈夫可以既返足工,又可以申請津貼。 團體倡准交津低津可同申請 爭取低收入補貼聯席組織幹事楊佩艮指出,現時合資格申請低收入津貼的家庭不能同時申請交通津貼,需要跨區工作的家庭比原區工作的家庭較少補貼,促請政府允許兩項津貼同時申請。聯席又希望政府針對殘疾人士、長期病患等有特殊需要的家庭,訂立較寬鬆的工時要求。 社聯:門檻助鼓勵多勞多得 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蔡海偉認為,政府現時申請津貼的最低門檻144小時已經足夠取得半額津貼,「與全額津貼相差400元,即使做不足208小時亦有600元的半額津貼」,而全額的208小時要求只是希望可以鼓勵基層市民多勞多得,差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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