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選押後1年 真空期人大處理 政府引緊急法:只看疫情不看選情 學者:逃避民情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昨宣布引用《緊急法》,將原定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至明年9月5日。她形容是抗疫7個月以來最艱難決定,完全是基於公共安全,「完全冇政治考慮,冇睇選情,我每日只係睇疫情」,決定無問專家意見。對於未來一年立法會「真空期」如何處理,政府未能交代,林太稱已向中央政府呈交緊急報告,由人大常委會決定。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昨向港台表示,不認同援引緊急法是穩妥做法。
林鄭:疫情嚴峻 如期選舉不負責任
民主派議員反對押後選舉,形容「等同引爆憲制危機、竊取政權」。建制派議員支持押後,稱「人命關天」, 認同政府把市民健康放在首位(見另稿)。
林鄭月娥昨聯同律政司長鄭若驊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壎l開記者會,林太解釋押後選舉的理據,包括疫情嚴峻,「二人限聚令」下候選人不能作任何有意義的集會活動;大量身處海外、內地選民因邊境管制無法回港投票;加上長者選民感染風險特別高等(見表)。林太稱,選舉如期舉行將難符合公平、公開的要求,並危及選民、候選人和選舉工作人員。她稱選管會主席馮驊本周二來函,預計選舉有高投票率,如300多萬選民同日投票會帶來「幾何級的健康風險」。她說若堅持如期選舉是不負責任。
至於為何押後一年,她稱與行政會議是顧及香港情G,新一波疫情很大可能持續數星期或更長時間,冬季或再現爆發;加上立法會有年度處理事務周期等。
被問到引用《緊急法》會否被司法覆核,林太稱上訴庭之前確定合憲,較《立法會條例》第44條規定選舉最多押後14日穩妥,因若一而再援引第44條權力,可能被視為濫權,引起法律挑戰;另押後選舉非只處理公共衛生,《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未必適用。
對於為何不用緊急法解除現行的選舉限制,林太稱緊急法可凌駕其他法律,但境外投票等需有配套,不能在30多日內做到。
被問到政府已決定押後選舉,選舉主任為何仍取消多名參選人資格。林太稱選舉主任是獨立處理提名工作,「(押後選舉)敏感度高到冇選舉主任知道」,她事前亦沒與選管會討論。
曾國尷磳隉A只要參選人的提名表格已獲選舉主任接受,政府會就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付款(詳刊A2)。
官媒:中央支持押後 港澳辦:無損民主權利
《新華社》昨晚發稿稱,中央政府表示支持特首會同行會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G押後選舉,特區應依法做好選舉推遲涉及的相關工作。港澳辦表示,做法不影響特區政權機關正常運作,亦不損害香港市民的民主權利與自由;中聯辦稱特區政府決定合憲,強調無安全的選舉環境,就談不上選舉的公平公正。
馬嶽:令人懷疑用臨立會通過法案
國際視中央介入損高度自治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質疑,若政府讓所有人在家工作,才會令人認為疫情是真正原因,「如果9月可以開學但不能選舉,就會令人覺得是操控選舉」;現時距離選舉有30多日,有意回港投票的選民亦有足夠時間檢疫。他表示將選舉押後一年,令人懷疑是想用「臨時立法會」通過一些法案或撥款。
馬嶽又說,政府找人大常委會解決憲制危機,「唔驚被JR(司法覆核)」,但國際上會被視為中央介入重寫規矩,影響高度自治,對制度公信力破壞很大。他批評政府無嘗試疏導民情,押後選舉是逃避結果。
民研:五成半人認為選舉應如期
另外,香港民意研究所昨公布在7月27日至30日的調查,以電郵訪問9092人,五成半受訪者認為選舉應如期舉行,21%認為押後不超過6個月,15%認為應押後6個月或以上,有1%人認為要取消。若以政治立場劃分,近四成非民主派支持者認為應如期選舉;稱是民主派支持者的受訪者中,73%認為應如期選舉。
美譴責押後 指削民主又一例
美國白宮周五譴責香港押後立法會選舉,斥是北京削弱香港民主又一例。白宮發言人麥肯內尼(Kayleigh McEnany)說:「(押後選舉)削弱造就香港繁榮的民主程序及自由。」德國亦宣布中止與香港的引渡條約,外長馬斯(Heiko Maas)在聲明解釋,港府DQ多名反對派立法會參選人及延遲立會選舉,是對港人權利的進一步侵蝕,故作出這決定。
明報記者
(立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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