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臨立會可續審本屆未完議案 建制:可審議23條明日大嶼
【明報專訊】政府決定引用緊急法押後第7屆立法會選舉,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立法機關空缺問題。特首林鄭月娥昨稱,「臨時立法會」未來一年應有立法周期,可履行立法會原來多項職能,本屆會期未通過的法例及撥款也可重新提交審議。有建制派議員認為「明日大嶼」研究撥款等可再處理,甚至可為《基本法》23條立法。林鄭月娥昨被問及會否向臨立會提交23條立法,她無直接回應。
翻查資料,立法會最後一次大會共有6項政府法案未及審議,隨本屆會期完結而自動失效,需於下屆重新審議。有不具名的資深建制派議員稱,如延續第6屆立法會任期,「明日大嶼」研究撥款及該等法案均可提交臨立會,甚至未來一年也可為23條立法。
林鄭月娥昨被問及臨時立會未來一年工作,其中對於會否為23條立法,她並無回應,只表示一定會有《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等要處理,而按例在本屆立法會未能通過的法例與撥款,須在新一屆立法會「從頭再來」,但若最終要延長第6屆立法會任期,她認為立法會或可繼續審議上次會議餘下的法案和撥款。
立法會多個法案委員會本屆會期完結前,因時間不足而終止審議法案,其中廢物徵費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馬逢國認為,是否在臨立會再處理此草案,要由政府主導。至於應否處理23條立法,他說23條爭議大,亦要處理諮詢等技術問題,「可以做又可以唔做」,但站在香港整體利益角度,有些事不能拖。
民主黨:只應處理必要事
民主黨尹兆堅批評政府一直放風指臨時立會在緊急情G下成立,本應只處理必要事項,卻以正常狀態運作,無疑是「自打嘴巴」;倘可審議已失效法案,「死鷛簋膝矷v,更恐構成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