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現屆延任最務實 包括DQ者葉巧琦:倘終院裁緊急法違憲 法治雙重打擊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昨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衍生立法會出現一年「真空期」問題,將由人大常委會決定處理方法。林太昨在記者會表示,未知人大常委會如何處理,個人認為最務實做法是延續現屆立法會一年,前日被選舉主任DQ的現任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可以現屆立法會議員身分重返議會。
人大常委本月8至11日開會
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8至11日開會,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未知人大常委會如何處理立法會真空期問題,目前議程未有涉及香港的問題,但不排除之後會加。
稱提名是否合資格 與續任議員無關
《基本法》第69條訂明,除第一屆立法會任期為2年外,每屆任期是4年。林太昨表示,引用緊急法處理立法會任期或與基本法衝突,未能處理真空期問題。她說以《立法會條例》要求立法會主席在未來一年召開緊急會議,亦可能被視為不適當行使權力而受法律挑戰。林太認為,延續現屆立法會一年為最務實做法,前日被選舉主任DQ的民主派現屆議員,亦可以立法會議員身分重返立法會。她認為提名是否合資格,與他們可否繼續任議員沒有關係。
去年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後,被司法覆核的案件仍在終極上訴階段,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表示,倘終院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只會導致尷尬情G,對法治雙重打擊,認為改用《立法會條例》第44條更好。她質疑政府為求推遲選舉一年,在法例不容許下向人大提請作出決定,形容是扭曲法律,切合所需。
湯家驊:終院裁決不影響今次依據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有關的司法覆核案針對《禁蒙面法》,裁決不會影響今次引用緊急法的依據,但理論上今次政府決定可再被司法覆核。湯稱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下一屆立法會的任期是3年或4年,而不容本地法律挑戰。至於立會真空期內議員是否獲支薪等,視乎人大常委會如何處理,若延續現屆立法會一年,議員可繼續支薪;但召開緊急會議的做法,由於議員非全職身分,不會獲薪酬福利。
譚惠珠:召緊急會議有覆核風險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引用立法會條例召開緊急會議,每次開會都有被司法覆核的風險,會被質疑會議是否緊急。
(立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