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明日是「雙十一」購物節,各網絡平台正積極備戰。北京互聯網法院日前通報,從受理的4萬多件案件中,涉及網絡購物糾紛佔12%,其中有七成涉食品和保健品;而網購熱門的電子產品、化妝品和家居服飾類產品,也因質量問題常常被投訴,提醒消費者小心。官媒亦發表評論,提醒商家「不能把計算變算計」,自狴郊x。
非法加料假冒標註不實
《新京報》引述北京互聯網法院表示,從2018年9月9日該院成立,至2019年10月31日,共收案42,099件,其中網路購物糾紛案件4838件,佔比12%,收案量在該院受理的11類案件中位列第二。88%案件的金額在5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
網售食品、保健品類案件在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中佔比近七成,其中非法添加食品原料、假冒食品、未經授權或者過期使用商標等情G較為突出,進口食品銷量上升,但各國監管標準存在差異,引發產品質量訴訟的情G也較為集中。
此外,嬰幼兒相關食品質量問題亟須關注,包括嬰幼兒食品中非法添加配料;嬰幼兒配方食品作為特殊食品,主要營養成分及含量未標註或者標註不實;以及兒童食品未作適齡限制聲明,或未對兒童不宜使用的食品標註等。
粵網購糾紛43%涉虛假宣傳欺詐
除北京外,廣州也存在同樣的情G。《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市中級法院近5年來共受理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5782件,僅今年1至10月底,便受理了723件。其中涉及5萬元以下金額的佔九成,1萬元以下的佔七成。網購糾紛中,涉及虛假宣傳或價格欺詐的佔43.6%,涉及產品質量的14.5%,涉及請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14.6%,涉及售後服務等其他的14.5%。絕大多數案件都要求商家「退一賠三」或因為食品標籤存在瑕疵等問題主張「退一賠十」。
在網購糾紛中,多涉及京東商城、淘寶、微店、轉轉、亞馬遜、寺庫、蘇寧易購、拼多多等較為出名的電商平台。廣州中院提醒,網購糾紛案件所涉及的證據絕大部分為電子證據,網購時要特別注意保存電子購物單據、跟商家的官方聊天記錄、記錄交易流水清單號等證據。不過,北京互聯網法院指出,雖然網購糾紛中消費者起訴賣家的案件佔絕大多數,但也發現部分消費者在網購活動存在濫用退貨權利、惡意差評或商品評論信息不真實的情G。
官媒:商家不能把打法律擦邊球
面對各商家積極備戰「雙十一」,官媒《人民日報》昨日發表評論,稱中國網購使用者規模高達6.39億,去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為31.63萬億元,保持世界最大網絡銷售市場地位。不過,在網絡促銷中,商家套路深、平台算法多亦年年被消費者詬病。先提價再打折或需消費者群轉信息邀請好久幫砍價的套路,使商家和消費者之間頗有鬥智鬥勇的味道,亦使促銷實惠對消費者而言不亞於鏡花水月。
評論指出,商家當然需要計算收益,但不能把計算變算計,更不能打法律擦邊球,乃至違規違法。而連續11年的雙十一購物已成為億萬國人的消費習慣,對此商家和平台都應珍惜,一旦珣憎S有誰是贏家。
另據中新網,為應對「雙十一」郵遞服務需求亦會激增,國家郵政總局昨發布消息,指已於周五(8日)發出加強速遞員權益保障和關心關愛工作的11條重點提示。而鐵路部門在11至20日也主要以運送網購的日用品、食品、服裝、化妝品、小家電等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