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新修例下,長期餵飼流浪動物的義工或被視為動物主人,須遵守「謹慎責任」,一旦疏忽照顧或會被控,而「舖頭貓」及「地盤狗」亦受保障。有義工稱不擔心受修例牽連,但有在店舖養貓10名年的餐廳負責人擔心,經營期間因忙碌難以看顧,而以繩綁貓,日後或被指未有謹慎照顧。 憂條例執法難 成效不大 動物保護組織「毛孩守護者」一直拯救流浪狗,創辦人陸家捷不擔心義工受修例牽連,「檢控不負責任的主人應會較易」。他說,其元朗狗場現有125頭狗,另約60頭須特別護理的狗由外面家庭暫託,一般收到市民求助後會到場拯救流浪犬,送牠們到診所,康復後再送至元朗狗場暫居,由義工照顧,並訓練牠們與人相處,等待領養。他說,每頭狗居住空間足夠,「可自由活動」,認為修例雖好但執法困難,成效未必顯著,「太低估虐待動物的人」;又稱2021年接近政府換屆,若屆時才展開立法程序,有不明朗因素。 「舖頭貓」綁繩 店主憂被控 上環科記咖啡餐室多年來養有兩隻「舖頭貓」,負責人盧先生稱,平日忙碌時用繩綁貓,雖然該繩不短,但有些擔心被指未有謹慎照顧牠們,「(別人)又會可能說未有足夠空間給牠們」。 關注動物權益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稱,5月19日將發起遊行,爭取重罰虐待動物者囚最少10年,並促請政府同步檢討人道毀滅做法及成立「動物警察」,冀號召所有愛護動物者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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