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早前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頒下判辭,裁定用自己手機拍照不適用於此罪,「萬能KEY」失效後,屯門裁判法院昨日一宗男醫生在屯門醫院病房涉用手機偷拍女病人胸部的案件提訊時,控方主動申請撤銷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但繼續檢控被告一項交替控罪「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並透露考慮以自簽守行為處理案件。裁判官批准申請,將案押後至6月6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涉案報稱醫生的被告楊崢(26歲),現被控一項於去年2月8日在屯門醫院康復大樓病房,未經醫院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把其容貌勾劃出來的罪名,違反《醫院管理局附例》7(1)(f)條,此例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最高刑罰囚5年變3月 被告原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被告用一部iPhone 6 plus手提電話偷拍,昨被撤銷此控罪。此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據悉,案發時教授帶茼h名醫生巡房,其間一名醫生發現被告偷拍病人胸部,向教授投訴及報警。 控方:因終院判辭撤控 控方昨在庭上表示,因應終院早前頒下的判辭,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撤銷本案不誠實取用電腦的控罪,但會繼續檢控「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罪,並透露欲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辯方正在考慮中。辯方表示,日前獲得新文件,將諮詢一名英國專業技術顧問,需時給予被告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本案,獲裁判官批准。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稱,現時約有11宗相關案件等待處理,會按案情和證據檢視是否繼續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檢控,或考慮改控其他控罪。 的士司機休班警偷拍案押後 本月11日,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宗案件中,一名涉4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的男教學助理首度被撤控。翻查法庭資料,的士司機鄒力勝2016年涉偷拍哺乳案、休班男警朱灝立2017年涉偷拍女子裙底,兩案原定4月提堂,現時雙雙押後處理。 【案件編號:TMCC18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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