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上訴庭上周五駁回其定罪上訴,但批准減刑至12個月。曾蔭權在宣判後即感不適,一直在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直至昨才出院,並返回赤柱監獄繼續服刑。曾蔭權亦於出院後就定罪提出上訴,據了解,由於擔心需再度面對重審,他決定先服刑,暫不會申請保釋。 鎖手銬纏鐵鏈 自行踏出輪椅上囚車 已於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一周的曾蔭權,昨早獲准出院。他身穿囚衣戴上口罩、雙手鎖上手銬及腰纏鐵鏈,表現落寞地坐在輪椅上,由懲教人員推蚋鰶}醫院。他其後自行踏出輪椅登上囚車,並被送返赤柱監獄繼續服刑。律政司發言人昨午回覆查詢時表示,已收到曾蔭權的動議通知。據了解,曾蔭權是次是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如上訴庭拒批,他仍可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倘服刑完畢 或不頒令重審 至於曾蔭權暫不申請保釋的決定,據悉,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憂慮要再次重審,如他現保釋外出,即使終院最終裁定他勝訴,或有可能會頒令重審;但如他在終院宣判時已服刑完畢,終院或會因而認為再次重審會對他造成不公,而不作頒令。 現任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對於前任特首曾蔭權的事件,正如早前已提及會不斷為他祈禱。 曾蔭權是次涉及的控罪,是指他涉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以特首及行會主席身分,參與處理雄濤廣播牌照等3項申請時,未有向行會申報他與雄濤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商議。上訴庭早前駁回其定罪上訴時提到,曾蔭權是刻意隱瞞與黃楚標的真實關係,質疑他至今仍無就事件作出恰當解釋,令其身為特首的誠信存疑。惟上訴庭認為量刑起點過高,批准減刑至12個月,另訟費減至100萬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