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美角力下香港再次成為磨心,出入境管制一直屬於香港在「一國兩制」之下的自治範圍,但外交部禁止3間美國報社的駐華美籍記者日後在包括港澳的中國境內採訪,被質疑干預一國兩制。外國記者會(FCC)和香港記者協會都要求港府釐清相關傳媒機構的駐港外籍記者會否被禁止在港採訪。外國記者協會強調《基本法》列明外國人在港工作的事宜是由本港入境處獨立處理,若制度有變,「反映一國兩制被嚴重侵蝕」。外交部駐港公署反駁稱,禁止相關美籍記者在港工作屬「外交事務」,惟未澄清駐港外籍記者會否受影響。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晚發稿回應傳媒查詢,稱香港享有新聞自由,港府亦一直對各國媒體和記者在港從事採訪工作提供便利,這政策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發言人稱,就每宗入境香港個案而言,入境處會因應個案情G,按香港法律及入境政策處理。港府新聞稿無提及會否按外交部要求,禁止上述機構在京記者來港。
記協料暫未影響駐港外媒記者
外國記者會(FCC)昨發聲明,敦促港府盡快釐清事件,確保外國記者能繼續在港工作。記協主席楊健興說,據他了解,相關傳媒機構的駐港外國記者暫未受影響,但他憂慮在港工作的外媒記者,日後申辦或續領工作簽證時,或會受影響。記協亦要求特區政府澄清,該批即將被逐的駐華記者,日後如何向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是否可來港工作,以及該3家美國駐華傳媒機構駐港外國記者,又會否被禁止在港採訪。記協稱,中國外交部絕不能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包括禁止外媒記者在港工作,有關決定將嚴重衝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動搖一國兩制的根本。
中方消息人士稱,今次措施是中方迫不得已的行動,目的是反制美方針對中國媒體的行動,強調與新聞自由無關,除了那些本來在內地註冊、來到香港的美國記者外,措施並不影響目前駐港的西方傳媒人。
外交部:被迫反制 非中方責任
干預港事務指控荒唐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反駁外國記者會,稱外交部宣布的措施「完全是對美方無理打壓中國媒體駐美機構,被迫進行的必要對等反制,完全是正當合理防衛,起因和責任不在中方」。發言人強調,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做法合法合理合情,「所謂『中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的指責荒唐透頂」。
基本法第13條規定中央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務,但條文未有明確指出「外交事務」的具體內容。出入境管制一直屬香港在「一國兩制」之下的自治範圍,基本法第154條明確指出,「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人士的入境、逗留和離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施出入境管制」。
毛孟靜:將香港納入報復行動
馬逢國:美干預新聞自由在先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稱,一國兩制下,出入境事宜是香港事務,惟北京卻不避嫌下令,是宣布一國兩制已死,又批評北京此舉殃及池魚,將香港納入其報復行動,「告訴全世界,北京對港不再在乎」。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質疑北京的做法超越一國兩制底線。
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稱,措施是對美國驅逐中國記者的反制行動,「作為外交政策,中央負責外交,當然有權這樣做」。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亦稱,美國先限制中國記者,「這是赤裸裸的干預新聞自由,這是因」。
熟悉入境政策的消息人士稱,部分於外媒工作的外籍記者已留港滿7年,屬永久居民,「無得逼他們走」,而部分已有簽證者,法例列明只有特首才有權縮短其留港期限,否則無法以此趕離記者。然而,若中央政府列明有關命令是「外交決定」,即香港入境處「一定要執行」,可由外交部給予入境處有關新聞工作者名單,再由處方循其逗留期限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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