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麥家廉前天在一個記者會上﹐公開教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3招打引渡官司﹐其中一招是孟晚舟的個案涉及治外法權(exterritorial)因素。 華裔律師曾啟榮解釋說﹐所謂治外法權是指美國管治以外地區的法權。美國政府指控華為詐騙﹐以它的香港公司試法﹐把科技產品售予美國制裁的伊朗。但是﹐華為試法的地點是在香港﹐而且涉事的人、物與公司都在香港。美國政府有什麼理據控告孟晚舟﹐並要求加拿大把她引渡到美國接受審判。 曾律師對麥家廉提出治外法權因素的理解﹐是美國要制裁伊朗﹐當然可以要求美國公司與美國人守法對伊朗制裁。但是﹐有沒有理由要求美國以外的人與公司也這樣做呢﹖麥家廉提出的其他兩招是﹕(一)美國總統特朗普對孟晚舟個案發表了政治干預的言論;(二)孟晚舟個案中涉及的美國制裁伊朗行動,加拿大方面並未參與。 特朗普曾在去年12月11日首度開腔回應孟晚舟案件﹐指如果對國家安全有利或有助與中國達成貿易協議﹐他或會介入司法部對案件的調查。特朗普說﹐孟晚舟有機會獲釋﹐孟晚舟事件可能會是談判的一部分。當時﹐Dalhousie大學Schulich法學院教授柯里(Robert Currie)已表示﹐特朗普的言論很可能被孟晚舟的律師作為辯護的論據﹐指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或有政治動機﹐因此加拿大應該不對她作出引渡。 在加國方面﹐總理杜魯與外長方慧蘭多番重申﹐孟晚舟被捕是獨立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與政治無關。方慧蘭更揚言﹐全力維護加拿大的法治核心價值﹐力圖在波濤中守住司法獨立底線。 翻查歷史﹐在2011年至2013年期間﹐加拿大確是參與美國和幾個其他國家的同道聯盟﹐制裁伊朗﹐但在2016年已經放棄對伊朗的制裁﹐原因是伊朗與幾個西方強國簽訂了核武限制協議。不過﹐特朗普上任總統後不承認這項協議。 所以﹐麥家廉前天指出﹐儘管在調查孟晚舟期間﹐加國曾經支持國際與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在處理孟晚舟事件期間﹐加拿大已不再制裁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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