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男子史密斯(Craig Smith)因殘疾而被拒絕入住一間柏文﹐但他和他懷孕的女兒Tiara Ramnarine-Smith在一位親戚幫助下﹐找到一個單位並搬進大廈﹐之後他們進行了連串維權活動﹐指柏文業主虐待和騷擾﹐並對簿公堂。最後﹐安省人權法庭(HRTO)裁定﹐柏文業主需向史密斯與他的女兒支付6萬元﹐以賠償對他們尊嚴、感情和自尊的損害。
可是﹐在法庭這項裁決的6個月後﹐史密斯與女兒還未收到柏文業主古德曼(Carolyn Goodman)和她公司Havcare Investments Inc.的6萬元賠償。
史密斯原來是電梯機械師﹐自10年前被一輛汽車撞傷並遭受創傷性腦損傷以來﹐一直無法獨立租住房屋生活。在他受傷時﹐當時12歲的女兒開始照顧他。其後﹐史密斯已有好轉﹐但仍然不能工作﹐需要倚賴安省殘疾支援福利過活。
在2015年7月﹐史密斯看見在多倫多東端Dawes路500號的一幢高層柏文﹐希望租住。他與該柏文管理處聯絡多次後﹐仍然無法租住柏文單位﹐所獲答覆是單位只租予在職人士。柏文管理處當時表示﹐沒有可以出租給史密斯的單位。
據安省人權法庭的裁決文件顯示﹐在Tiara Ramnarine-Smith以她母親名義﹐代表她與父親租住時﹐卻獲接納。
安省人權法庭的審判員裁定﹐史密斯租房遭到歧視﹐全部或部分被拒絕入住﹐這因為他是一名殘疾人﹐而且正接受社會援助。
父女入住後﹐於2016年1月發生了不愉快事情﹐房東向史密斯發出非法侵入通知﹐不准他進入柏文﹐這令他無家可歸﹐需要在地鐵站與庇護中心過夜。
根據安省人權法庭文件﹐多倫多警方執行對史密斯的非法侵入通知﹐是根據完全錯誤的指控﹐該指控是說他的女兒不希望史密斯進入單位。
根據安省人權法庭的裁決﹐古德曼需要向史密斯作出4萬元賠償﹐原因是損害他的尊嚴、感情和自尊﹐以及對Tiara Ramnarine-Smith賠償2萬元(理由一樣)﹐但是﹐古德曼遲遲不支付賠償﹐對此拿大廣播公司(CBC)曾追問她﹐但她沒有回覆。
根據物業紀錄﹐古德曼與她的子女及公司在多倫多擁有起碼6幢柏文及幾間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