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發現,食物安全中心食物監察計劃近半食物取自超級市場,立法會有委員會委員關注其比例分佈,食環署回應稱今年10月已落實新指引,減少超市樣本,並增加街市樣本比例,由以往驗8%增至指引下的15%。另有議員關注食物測試最長達230天才有結果,形容「夠市民中毒到康復、中毒再康復好幾次!」 早前審計報告揭發,食安中心2017年食物監察計劃抽取的2.5萬個食物樣本,49%都取自超級市場,並沒有就抽取樣本分佈提供指引,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召開公開聆訊,討論有關內容。 近半樣本取自超市 立會關注 食環署長劉利群解釋,食安中心是參考統計處零售數據分佈抽查比例,由於超級市場的食物貨值較高,加上部分食物種類例如芝士、即食沙律等在超市購買的機會較大,因此抽查的樣本較多。 帳委會副主席梁繼昌關注,用食物價值決定抽查分佈不科學,因為超市食物普遍較貴,做法予人保護較有錢市民的觀感,應以在不同零售點購買食物的數量、人流分佈並以風險為本決定抽查分佈。委員何俊賢亦促請食安中心調查市民食物消費模式,並根據有關比例抽查。 劉利群解釋,除了根據零售價錢,還有其他因素例如全港食物消費量調查決定比例,希望盡量貼近實際情G,並會一直修正做法,例如留意到哪些地方樣本傾向較多不合格樣本就會調整抽樣。劉續稱,今年10月已落實新指引,將在超巿、便利店、百貨公司抽取的食物樣本降至40%,其餘20%來自地舖雜貨店、15%街市、15%食肆和10%食物製造廠。 230天方有化驗結果 「夠市民中毒幾次!」 審計報告發現2017年食物測試中,由抽樣到化驗所交回測試結果最長達230天,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批評,「有一半都要超過30日才完成,有的更要230日,已夠市民中毒到康復、中毒再康復好幾次了!」 新指引:抽樣後14天內交化驗所 劉利群解釋,由於化驗室就痡`監察化驗有既定時間表,曾有工作人員提早到市面取樣本,然後在辦公室儲存,到指定時間才將樣本交到化驗室。她認同取樣日子愈近化驗日期愈好,已於10月推行新指引,要求抽取食物樣本至交到化驗所須在14天內。痡`監察以外,劉利群指因應突發食安事件的抽查,很多時取樣後即日或翌日就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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