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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准保釋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圖中)在學民成員學民黎汶洛(左二)及周庭(右二)陪同下步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正門外會見傳媒。林淳軒被控一項暴亂罪,據悉控方指控林曾在旺角衝突地區現場呼籲示威者「我]一齊去衝擊躟給謘v,惟辯方指林從未講過上述說話,林又重申衝突發生時已經離開現場,對於被警方拘捕實是「匪夷所思」。(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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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隊長」容偉業(左一)獲准保釋後稱於羈留期間未有受任何暴力對待,由於多天沒有睡覺,只想好好休息。(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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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左)日前被指參與旺角衝突,被控一項暴動罪,昨由囚車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林在囚車內表現輕鬆,手指不知指向後方還是身旁的警員。囚車外則有保衛香港運動成員,舉起示威抗議標語牌。(鍾林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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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控方:學民林淳軒曾號召衝擊警察 辯方否認 稱指控「摸不蚗Y腦」

【明報專訊】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美國隊長」容偉業及15歲少年被指參與年初二旺角警民衝突被捕,3人各被落案起訴一項暴亂罪。案件昨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初再提訊,他們獲准保釋,並須遵守旺角禁足令,少年另須遵守宵禁令。據悉,控方指控林淳軒曾在旺角衝突地區現場呼籲示威者「我]一齊去衝擊躟給謘v,惟林否認。

共拘66人 男子涉網上鼓吹參與暴動

在旺角衝突後警方繼續拘捕行動,昨日凌晨在灣仔拘捕38歲男子吳景倫,他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已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指被捕人「曾於網上社交媒體鼓吹他人於旺角參與暴亂」。至昨晚被捕人數增至66人,其中39人已被控暴動罪,一人被控非法集結罪,另25人已獲准保釋候查,3月中旬須返署報到。於周三被捕的一名23歲男子被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學民思潮成員、在中大就讀神學的林淳軒(22歲)、外號「美國隊長」的送貨工人容偉業(32歲)及初中男生(15歲),昨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出,他們涉於2016年2月8日晚上至2月9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林淳軒昨由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公民黨候選人、大律師楊岳橋代表,容則由當值律師代表。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7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並不反對兩人保釋,但基於有合理理據懷疑他們會干犯進一步罪行,要求法庭頒下禁足令,禁止他們進入旺角特定範圍,包括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等。林、容均獲准以2000元保釋候訊。

林與「美國隊長」及15歲少年同准保釋

據悉,控方指控林曾在旺角衝突地區現場呼籲示威者「我]一齊去衝擊躟給謘v,惟辯方指林從未講過上述說話,對指控實是摸不蚗Y腦。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則稱,當晚除曾因買小食而與林短暫分開外,一直待在一起,沒有聽到林說過以上內容。

少年:錄口供前求見律師被拒

15歲初中少年早前獲准保釋,昨由家人陪同下到少年法庭應訊。控方不反對其保釋;辯方則投訴指少年在錄取口供前曾要求見律師被拒,而警方於第二次警誡時,向少年提問引導性問題。辯方在少年的家長提示下再投訴,指警方曾在少年「瞌眼唌v時叫醒他,令他無法休息。少年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並須遵守旺角禁足令與宵禁令,宵禁時間為晚上8時至翌晨6時。

容偉業步出法院時獲「四眼哥哥」鄭錦滿陪同,現場有市民報以歡呼聲支持。被問及被控以暴動罪會否擔心,容回應:「去到咁鵀a步無咩好驚,一切順其自然。」

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其他候選人包括在旺角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另有民建聯周浩鼎、執業大律師梁思豪、新思維黃成智、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及無黨派的劉志成。

【案件編號:KCCC574-575/16、KCCC700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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