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國諷刺雜誌《查理周刊》受襲,全球譴責極端恐怖分子,民眾群起捍衛言論和新聞自由,高呼「我是查理」(Je suis Charlie)!堅持不退縮的《查理周刊》復刊,以伊斯蘭教(即回教)先知為封面並寫上「寬恕一切」,但遭斥責藉新聞自由之名再度侮辱宗教。有關言論和新聞自由界限問題的爭論再起。
事件:《查理周刊》遇襲
1月7日,有44年歷史的法國諷刺雜誌《查理周刊》(Charlie Hebdo)巴黎總部遭3名武裝分子襲擊,造成包括雜誌社總編輯、漫畫師及警察在內共12人死亡,震驚國際。該雜誌多次因被指侮辱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而惹爭議和受襲,目擊者稱槍手施襲時高呼「已為先知復仇」。
其後巴黎接連發生殺警案和猶太超市挾持人質事件,3天內共17名無辜者喪命。也門的蓋達阿拉伯半島分支(AQAP)承認發動恐襲。
◆各方回應
譴責暴力 捍衛言論自由
多個伊斯蘭國家與組織齊聲譴責,強調暴力行為與伊斯蘭信仰毫無關係。多國領袖和傳媒權益組織也譴責襲擊,視為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攻擊。
全球掀起「我是查理」行動聲援言論自由,成千上萬民眾參加遊行。1月11日,法、英、德、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國領袖或官員共近60名政要齊聚巴黎街頭,手挽手帶領「共和遊行」,寓意團結對抗極端主義,當局估計約150萬人參與遊行。歐洲大部分主流媒體力挺《查理周刊》,重新刊登相關漫畫。西班牙月刊Mongolia總編輯博耶認為,部分人的宗教自由不應凌駕其他人的表達自由。
譴責暴行 不認同《查理》理念
同時,法國內外出現「我不是查理」的聲音,雖譴責槍手濫殺無辜,但不認同周刊侮辱伊斯蘭和其他宗教的做法。
美國主流媒體《紐約客》和《紐約時報》有文章質疑《查理》的做法,《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路透社等大型傳媒均對刊登漫畫有保留。美聯社副總裁萊昂表示,不希望刊登冒犯、挑釁、羞辱或褻瀆宗教象徵,在宗教或種族問題上觸怒他人的仇恨言論或影像。
內地官媒:檢討新聞自由界限
內地新華社一評論文章認為應譴責恐怖襲擊,但同時指西方世界應檢討恐怖主義的根本原因,以及「新聞自由的界限」。文章批評,周刊部分具冒犯性的漫畫,全球多數地方皆不會刊登,雜誌社堅持刊出是「將言論自由推至極致,多於是諷刺」。雜誌社受襲,不應簡單說是對新聞自由的攻擊,因「自由本身有其界限,不應包括侮辱、譏笑或嘲弄別人的宗教或信仰」。
◆爭議:言論自由有無界限?
《查理周刊》認為「『我是查理』的精神包括有權褻瀆」,是否將言論自由無限放大至「褻瀆宗教的自由」?究竟言論自由有無底線?又如何劃界?先從「查理式」漫畫為何使穆斯林(伊斯蘭教徒)感到冒犯,以及法國諷刺漫畫的新聞傳統說起。
◆解讀1.漫畫何處侮辱伊斯蘭教?
在不同宗教的信徒眼中,自己的信仰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穆斯林認為形象化先知穆罕默德是褻瀆,因伊斯蘭教義認為穆罕默德是人而非神,把他形象化等同偶像崇拜。信徒認為先知是至善、至聖,將其醜化,使他們感到受侮辱。
《查理周刊》過去屢因「玩弄先知」而遭受攻擊,2011年特號刊封面是穆罕默德卡通,說荂u若你不笑死,打你一百鞭」,又杜撰穆罕默德客串編輯。結果周刊總部惹來汽油彈襲擊,員工受死亡威脅,網站被入侵。
2012年,電影《穆斯林的無知》觸發穆斯林上街抗議,周刊刊登更多醜化穆罕默德的畫像,其中一幅模仿電影《閃亮人生》,描繪猶太教徒推荍公椅的穆罕默德(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素有衝突),取笑穆罕默德如戲中四肢癱瘓的富有白人。事件迫使法國一度關閉20個國家的大使館和學校,以防穆斯林報復。
知多點:基督教爭議作品惹反彈
1988年,電影《基督最後的誘惑》刻畫耶穌與女人上H,引起正統教徒憤怒抗議,巴黎曾有人向放映該片的戲院縱火。全球暢銷小說《達文西密碼》和其改編電影,也因耶穌和抹大拉馬利亞結婚並有後裔等情節,激怒教廷和不少天主教團體,指摘作者丹布朗褻瀆耶穌。電影上映前各地均有人示威,抗議故事宣揚歪曲基督教的信息。
◆解讀2.諷刺漫畫與法國新聞傳統
諷刺是一種表現手法,常採用誇張和反諷等方式暴露對象的矛盾或缺點,從而產生幽默效果。諷刺漫畫具針砭時弊,揭露社會假、惡、醜的功能。漫畫家多從政治事件、社會現象、生活百態中取材,融入個人觀點、見解和態度,引發讀者思考。
諷刺報刊可謂法國傳媒業受到敬重的傳統之一,可追溯至18世紀法國大革命前夕,當時醜聞報道往往針對法國王室。今日諷刺媒體的攻擊目標轉為政客、警察、銀行家和宗教。《查理周刊》繼承這傳統,諷刺時政人物,挑戰權威,但其手法被認為既粗俗又無情,還往往帶有惡意攻擊。法國社會學者Jean-Marie Charon認為,雖然法國人酷愛諷刺創作,但「並不是所有人的文化一部分」,出位的諷刺回教漫畫,例如拿穆罕默德開玩笑,確有冒犯之嫌。《查理》創刊成員魯塞爾撰文表示,在槍擊案中喪生的總編輯沙博尼耶近年取材太具爭議,「將編輯團隊送死」。
非只針對伊斯蘭教
《查理周刊》漫畫的主角,也包括提蚨w血移民人頭的警察,諷刺當局鎮壓新移民示威,又曾刊登描繪時任教宗本篤十六世拿茼w全套、修女自慰的漫畫,諷刺天主教會性態度保守。周刊記者萊熱曾說,周刊想向每個「極端主義者」大笑,「他們可以是穆斯林、猶太教徒和天主教徒」。
◆解讀3.不同文化各有禁忌
西方較易接受「查理式嘲諷」,但各地對言論自由的理解差異甚大,伊斯蘭世界又相對保守封閉。漫畫描繪先知形象已觸犯伊斯蘭教義,回教徒感到侮辱,不難理解。
不過,言論自由何時「過火」難以明確劃定,嘲諷和受辱之間也如此,甚至因人而異。新聞自由應否有底線,發表言論前要尊重其他國家和宗教習俗也是其中一個爭議點。旅法學者劉學偉認為西方人用「我們有權罵耶穌,因此也有權罵穆罕默德」的理由來捍衛言論自由非常牽強,因為不同文化有不同禁忌,如「西方人會直呼父母名字,但在華夏文化是大逆不道」。他認為言論自由有邊界,國情不同,詮釋「自由」的標準自然不同,面對別人神聖的宗教領袖,更不應再三挑釁。
◆解讀4.立法禁傳媒攻擊伊斯蘭教?
2005年9月,丹麥《日德蘭郵報》刊登一輯名為「穆罕默德的面目」漫畫,例如把先知的頭巾變成炸彈,影射其為恐怖分子,被指侮辱先知,報館接獲炸彈恐嚇。法、德等地多份報刊以捍衛言論自由為名轉載漫畫,卻令衝突升級,聲討西方傳媒行動席捲伊斯蘭世界,多個回教國家發生暴力騷亂。
在伊斯蘭國家,褻瀆先知、《可蘭經》是嚴重罪行。其時,伊斯蘭國家的政治和宗教領袖紛呼籲歐洲採用「褻瀆法」對付刊登辱回漫畫的報章;黎巴嫩真主黨領袖促請歐洲各國會立法「禁止傳媒攻擊真主和先知」。
《查理周刊》主編沙博尼耶2012年接受訪問時卻認為,「穆罕默德對我不是神聖人物,我不怪穆斯林不覺得我們的漫畫好笑,我活在法國法律下,不必依循可蘭經律法」。
◆歐洲宗教褻瀆法
部分歐洲國家有針對「褻瀆」及「煽動宗教仇恨」的法例內容,但不少多年未被援引。英國政府考慮廢除褻瀆法時,原因之一在「褻瀆」是具爭議的法律概念,一些專制極權的國家動輒以褻瀆法制裁異己,何謂褻瀆往往取決於宗教領袖而非獨立法官的詮釋,不利人權保障。
部分國家針對褻瀆及煽動宗教仇恨的法例
?丹麥﹕公然冒犯或侮辱國家認可的宗教者,可判罰款及入獄4個月。11個回教團體2005年曾引用此例控告刊登諷刺漫畫的報章,卻遭法院以言論自由凌駕褻瀆法為由駁回
?英國﹕有一條反褻瀆舊法及一條反煽動宗教仇恨的新法。但2000年回教領袖援引褻瀆法指控諷刺伊斯蘭小說《撒旦的詩篇》的作者時,始知它「僅適用於聖公會」,回教徒指摘選擇性保護宗教等於歧視宗教
?挪威﹕褻瀆宗教可判監半年。此法1930年代訂立,但從未行使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