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地可27日加新社電)華裔林俊遇害及肢解案周四續審﹐檢方證人指出﹐馬格諾塔(Luka Rocco Magnotta)一級謀殺審訊庭呈堂證據﹐顯示被告殺人後清理屍體有條不紊﹐知道自己犯案。 控方主要反駁證人錢伯蘭醫生(Gilles Chamberland)周四說,疑兇2012年5月殺死林俊之後的行為﹐顯示馬格諾塔那時神智清醒﹐他的舉止一點也不像精神分裂病人。 錢伯蘭作證說﹐馬格諾塔在48小時期間﹐肢解林俊屍體並拋棄屍塊﹐清理他的柏文單位﹐準備前往歐洲。 精神病學家指出﹐一般精神分裂患者行為極無條理﹐但他形容被告「超有條理」。錢伯蘭醫生表示﹐馬格諾塔甚至有時間張貼網上伴遊廣告﹐到了巴黎還會晤一名客戶。「那是在48小時做了很多事情﹐想要全部做到﹐你必需非常有條理。他顯然全部辦得到。」 32歲的馬格諾塔被控一級謀殺罪﹐涉嫌殺害及肢解華裔學生林俊﹐但他不認罪﹐理由是他有精神疾病。 辯方精神病學家作證說﹐他們相信林俊被殺那天晚上﹐馬格諾塔精神病發﹐起碼2年未治療他的精神分裂症﹐沒有能力分辨對或錯。 檢方證人錢伯蘭醫生反駁﹐說他認為馬格諾塔清醒﹐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他的人格失常﹐希望引人注意﹐更能解釋他的行為。 錢伯蘭醫生認為﹐馬格諾塔早前確診精神分裂症可能有誤﹐過去的精神病情節或與使用毒品有關。他指出﹐2001年病歷忽然出現這項病症。錢伯蘭也說﹐德國監獄精神病學家巴思醫生(Dr. Thomas Barth)﹐2012年6月確診馬格諾塔有精神病﹐醫生依據的信息來自被告﹐因為他要取得這樣的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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