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省近年開始發展核電站,港府與廣東省核管辦商議後,同意於現有大亞灣應變計劃的基礎上制訂新機制,一旦鄰近地區核電站發生事故,導致輻射外泄,兩地便可採取應變行動,本港各部門會循海陸空途徑監察空氣、食水、海水及食物是否受輻射污染。新機制亦把大亞灣核電站發生緊急事故後24小時內向港方通報的機制,擴展至省內所有核電站。 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港府與廣東省核管辦已為省內新建核電站制訂事故通報機制,把大亞灣核電站發生緊急事故後24小時內向港方通報的機制,擴至涵蓋省內其他新核電站發生不同級別事件故。 非緊急事件72小時內通報港方 當核電站發生非緊急運行事件,廣東省核管辦會在事發後兩個工作天或最遲在72小時內向港方通報。 至於本港境內的應變計劃,亦將省內現有的大亞灣、嶺澳,以及新建核電站包括在內,包括陽江、台山及陸豐核電站。計劃內新增食水監察系統,水務署會在邊境木湖抽水站加設兩個監測系統,實時監測由廣東省輸入的東江原水,如輻射含量超標,水務署及天文台的警報便會響起。 食物方面,當發生嚴重核事故,核電站85公里範圍內會實施防護措施,監控核電站周邊地區入口、區內生產或供應的食物和食水。食環署會在入境口岸加強檢查進口食物,漁護署會監察本地農場生產的魚類、蔬菜、牲畜及家禽。天文台已於赤P角及鶴嘴建設兩個實時輻射監測站,令香港的輻射監測站增加至12個,亦設有「事故後果評估系統」,評估輻射泄漏可能引致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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